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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向不正当竞争宣战

2011/5/14 13:35:09 五星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5月10日和11日,盛大文学诉百度侵权案、奇虎360起诉瑞星不正当竞争、金山诉360不正当竞争相继宣判,百度、瑞星及360分别被判定存在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   从口水战到诉诸法庭,中国互联网行业近年来纷争不断

  5月10日和11日,盛大文学诉百度侵权案、奇虎360起诉瑞星不正当竞争、金山诉360不正当竞争相继宣判,百度、瑞星及360分别被判定存在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
  从口水战到诉诸法庭,中国互联网行业近年来纷争不断。此次三起案件的宣判,更是再次引发对互联网市场公平竞争的关注。

  互联网已成反垄断投诉的热点领域之一

  事实上,近期涉互联网纠纷的案件并不只这三起。
  4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备受关注的“3Q”大战作出一审宣判,认定360构成不正当竞争。2月,中文百科网站互动百科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了针对百度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并于此后向北京市海淀公安局递交了立案申请,据称已立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姜天波表示,互联网已成为反垄断投诉的热点领域之一。
  姜天波介绍表示,从互联网行业的投诉情况来看,联合抵制交易、搭售交易、商业诋毁、低价倾销等行为出现较多。
  中国社科院教授王晓晔直言,当前我国互联网市场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限制竞争行为,这严重阻碍了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
  事实上,这一领域也已成为学界、业界和政府等界别共同关注的热点,日前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互联网行业公平竞争与网络用户权益保护研讨会”,就聚集了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工信部、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人大、北大、社科院等高校及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律所等实务界的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黄勇说,这已是他近期参加的第四个关于互联网的会议。

  互联网发展对立法和执法形成新挑战

  “这一系列案件的宣判对规范互联网行业的公平竞争会有引导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东表示。但他同时也表示,案件的宣判也显示出目前我国法律领域的不足。“对不正当竞争的罚款最高金额的规定过低,罚款金额太少,而收益比较高,企业还是会选择不正当竞争行为来牟利。”
  此前,开心网和人人网的“真假开心网”一审宣判后,开心网CEO程炳皓也表达了类似虽然法院宣判人人网侵权并赔付40万元,但相较于开心网千万元的损失而言,仍差距甚大。
  受法律法规缺位制约和困扰的还有执法部门。姜天波坦言,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位,在有些案件中,他们进退失据,如商业诋毁,现在工商总局处罚起来没有依据,只能找企业约谈。
  在杨东看来,互联网行业竞争激烈,起伏大,容易造成不正当竞争,行业的特殊性也带来了其方式、方法上都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技术认定难度高,对立法及执法也形成了新的挑战。

  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力度

  针对互联网反垄断及不正当竞争投诉案件的社会关注度高、技术要求高、查处难度大等特点,姜天波建议,加快法律建设,弥补薄弱环节。希望国务院法制办尽快进行立法工作,同时也希望在有关产业政策就互联网专门做出有关章节和明文的规定,提高针对性。
  姜天波明确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互联网违法行为的关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水平建设,并进一步加强研究建设。
  杨东则建议,工信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更多发挥作用,出台相关规定,引导企业规范竞争。并且与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合作和协调,共同推进互联网企业竞争秩序的规范化发展。
  此外,杨东还强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虽然互联网用户是免费的,但和互联网企业还是存在一种合同的法律义务关系,实际上也是消费者。他透露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也正在国务院法制办修改过程中,即将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
  北京律协竞争与反垄断委员会副主任、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士廪则建议,如果想真正有威慑力和规范作用,还需要在让真正想搞不正当竞争的企业搞不起上和赔不起上下功夫,如增加惩罚性赔偿,加大赔偿额度。在法律规定中细化损失的相关证据规则,使被侵权人更容易举证,或者加大法定赔偿的上线。
  黄勇则提醒说,互联网行业的公平竞争问题首先要处理好互联网自身产业的发展与政府的监管和执法之间的关系,要为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文章关键字:盛大文学,奇虎360,百度侵权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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