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4)
2创新支付手段。开展新型支付产品试点工作,推广电子票据、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产品应用。
3推进认证工作。支持电子认证服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认证平台建设,扩大认证体系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范围。
(八)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以点面结合、示范带动为要求,确定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县(市、区),确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试点、总结和推广,完善政策支撑,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及网络技术、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配套企业入驻,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培育出一批省级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区。
重点工程之八:电子商务示范工程1示范企业。在综合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经营模式和发展潜力等要素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网上购物平台、网上购物企业、社区服务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文化、出版、中介、物流、社区等社会各领域商务平台,确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2示范园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试点步伐,做好成功运作模式的探索、总结和推广,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培育一批省级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区。
3示范区县。综合考虑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大型平台建设和产业园区发展等要素,认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电子商务产业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省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切块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并根据“十二五”期间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需要,逐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成立浙江省电子商务投资和创业基金,引导带动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实施税收优惠,支持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条件并通过认定的,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政策。落实电子商务项目技术创新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按规定予以减免企业所得税。研究解决物流企业代理采购、电子商务税收管辖、税务登记和电子发票应用等相关问题。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加强电子商务网络融资合作,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交易支付、网络结算、信贷等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抵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规范提升中小型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的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融资,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给予用地政策支持。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园用地空间,优先保障有利于当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鼓励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
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对国家和省政府的重点电子商务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落地。
给予其他政策支持。要方便证照办理,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放宽电子商务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允许电子商务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推动将信息通信基础服务纳入“普遍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范畴,逐步降低信息服务资费。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建设,推动“三网融合”,构建基于IMS、IPv6和OTN/DWDM并支撑融合业务发展的下一代信息通信网络。积极利用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建设宽带无线城市,实现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宽带接入网。全面推进光纤到楼、入户、进村,实现政府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光纤网络全覆盖和新建小区光纤宽带全覆盖。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战略,鼓励企业基于研发、采购、制造、营销和管理等全领域信息化,推动上下游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推进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宽带互联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
(三)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鼓励省内高校开展电子商务、物流等学科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培训体系,推进中小电子商务企业、配套服务商的中高级人才学历继续教育,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举办电子商务职业培训。鼓励开展面向农民和下岗工人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加大省外优秀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通过以奖代补、费转成本等方式,支持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职业认证制度,健全电子商务人才成长促进机制,建立后备人才资源库,努力构建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人才集聚高地。
(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建立完善发展评价体系,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的科学化水平。建立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园区)运行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制度,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加快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行业标准,出台针对在线支付、安全认证、物流配送等支撑服务环节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导向和舆论氛围。
(五)依法保障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地方性立法,重点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用管理、特殊电子商务业态的市场准入等问题,研究制定我省电子商务法规实施细则。在相关立法未出台前,先制定有关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防范机制,切实做好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依托网络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行为。推进网上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广信用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促进浙江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
(六)切实抓好《规划》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要把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和工作能力。要充分发挥好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明确职责,健全机制,促成合力。各地要落实专门的牵头部门,认真做好《规划》的分解、落实等工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提高考核评估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规划》要求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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