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要何时才能走出多事之秋?(2)
小儿科的公司治理
"酷6风波暴露了中国互联网企业在处理兼并整合的事情上,还是个小学生。"郭涛说,事件中,创始人李善友的责任很大,相关事宜应该在兼并之前就做好沟通,比如经营方向几年之内不许改变、企业高管及员工几年内不许辞退,重大调整要经过什么程序,等等。
有评论直指酷6的裁员更像一次清场。
"整个事件体现了中国互联网企业在处理投资者、创始人、员工、客户之间关系上,经验不足,缺乏专业团队和机构的引导和运作。"郭涛说,吉利并购沃尔沃、联想收购IBM,无疑有很多值得中国互联网企业及其从业者学习借鉴的地方。
吉利收购沃尔沃之时,许诺将在2015年达到年产60万的生产规模,且继续加大对沃尔沃的投资,以保证被收购之后在职员工的发展。并使工会得到了几乎想要的所有信息,才最终促成了收购协议的签订。
联想收购IBM之时,联想方面承诺,被收购的IBM的PC部门员工薪酬3年内保持不变。在新联想管理团队中,原IBM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任命重要席位,同时董事会吸收原IBM两名高管作为没有投票权的观察员,以保证原有团队及客户利益。
而酷6的经历不免让公众颇感遗憾。在盛大收购酷6不久之后,创始人李善友就选择了离职。随后,原有职工遭遇被裁员。
对此,郭涛评论说,盛大收购酷6之后,因运营模式、发展战略等方面的不同而内部整合、裁员,是非常正常的现象。在法律上,给予一个月的补偿,等同于提前一个月告知,也是合乎法律的。这种裁员的措施在行业内也是普遍的做法,但前提是双方沟通情况下达成共识。
5月18日的酷6裁员之举,被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行为违法,确认此次裁员无效。而此事件留给酷6的或许是长久之痛……
郭涛说,目前在企业兼并整合时,咨询、评估等工作一般仅停留在被兼并企业有没有核心技术、发展前途,以及如何盈利如何等初级阶段,而兼并过程中和兼并后的事情几乎没有人在做,酷6风波就是缺乏善后导致的事情恶化。
生存与发展之路
有人认为,互联网的变革之路是现代网络文化与传统公司治理的融合。目前京东与国美、苏宁等传统渠道之间的商战正在进行。实践或能给出答案:现代电子商务,传统店面经营,"传统+现代"的经营模式,哪种更好?
"互联网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大的环境,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有根本不同,传统企业依靠银行,而银行是不会受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抵押的,互联网企业运作必须依靠国外投行的商业模式。这也决定了互联网企业的内部管理以及运营模式必须按照国外现代企业的模式建构。"郭涛说,目前来看,互联网企业的内部设置是国内企业中与国际接轨最成熟的、最好的企业。同时,这种模式符合互联网发展的需要。
刘兴亮认为,中国互联网行业向来是比照美国发展的。美国市场排名前10位的电子商务企业,除了亚马逊之外,其余几乎都是和传统企业有关的,甚至大多数就是从传统企业的电商部门演变过来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商企业内部人员向记者谈了自己的担忧,相对于建立一个完整的仓储、物流而言,建立一个网站要更容易些。前车之鉴是京东"六一"特惠活动虽然以低价赢得了市场,但此后出现的货物储备不足、物流难以及时配送等问题遭到消费者诟病。当然,这绝非京东一家的"难念经",阿里巴巴、当当网等发展同样也受到了物流钳制。
与此相关的疑问是,电子商务赢得市场的杀手锏之一是价格战,倘若建立配套的运营体系,这部分成本是否会稀释掉原有的优势?"烧钱"不是长久之计,如何实现盈利?同时,必须提防的是,传统企业正在急行军式地进入电子商务,比如百丽、纤丝鸟。
苏宁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张近东的态度颇具代表性,此前他认为互联网不过是零售的工具,并不能成为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而如今他却表示,线上业务把实体店冲垮了都没有关系。
郭涛预计,未来的电子商务将会越来越专业,市场将被细分,比如目前已经出现的专门经营鞋类、化妆品、首饰等专业网站。
主动进化还是被动监管
刘兴亮说,互联网跟版权之间的针锋相对注定是一个插曲,合作共赢才是主旋律,这一次百度的行为是一个里程碑,会有更多的企业效仿。关于如何处理版权问题,他认为百度音乐的操作方式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在主动进化的思路上,石现升认为,企业自查是目前有效的方式之一。他认为目前互联网行业的违法成本与执法成本相比极度不平等,同时互联网发展速度快,法律始终会面临滞后的问题。充分利用内部自查的措施,同时将司法作为救济措施进行调整、约束、管理、惩处,在实践中成效显著。
石现升举例说,行业内有一些行业通行的规则,比如说涉及知识产权的避风港原则、侵权责任法等,互联网企业对个人造成侵害,比如说肖像权、名誉权等,可以直接和互联网企业联系,本人投诉、举报,经过互联网企业的确认,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则坚持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的路径。面对百度竞价排名、网络水军、3Q大战等互联网乱象,以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为首的34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增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章,加强法律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规范。
互联网协会研究人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几乎行业内每个大企业都遭遇了类似的问题。在3月成立以来,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收到的投诉高达几万份。调解结果大多以私了为主。
郭涛分析,不管是对于投诉者,还是被投诉者,维权都是一件好事情。对于百度来说,在今后的发展中将更加注重版权。但目前互联网侵权事件法律维权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是,维权成本太高,同时举证困难。因此,他预计,未来上市企业、大企业将面临更多的维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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