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3)
(六)提高政府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立电子政务网络信任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强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实施政务部门互联网安全接入防护工程。按照国家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等级保护工作机制,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规范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
2.制定电子政务安全可靠的标准规范。按照安全可靠的要求,保护政府信息系统不被攻破和信息不被窃取泄漏,研究制定政府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标准规范。推进安全存储、数据备份与恢复、主动防护、安全事件监控、恶意代码防范等信息安全保障。加大电子政务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的研制力度,建立应用评估机制,建设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应用。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制定政务部门计算机安全配置和审计制度,建立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政务部门使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
加强国家级电子政务部际统筹协同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地方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投资主管部门、科技部门、业务部门等职责,不断完善在统筹规划、顶层设计指导下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贵、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和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发展共性基础性工作,协调电子政务规划、顶层设计、工程投资、应用建设、系统运维、考核评估等环节的管理。地方和部门要重视电子政务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及人员,明确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提升使用成效
研究完善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电子政务资金投入和管理办法,实现集中统一、高效、低成本的管理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发展必需的财政资金保障,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各种渠道的建设资金,实行公共基础设施、业务应用和系统运维的资金分类保障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成效。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统建共用和统一运维服务的集中投入,确保基础设施投入效益,坚决制止重复建设和技资浪费.加强业务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设投入,满足部门业务发展需要,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持续提升电子政务应用成效.保障电子政务系统运维经费,研究制定部门系统运维费用支出核定标准,落实政务部门系统运维费用,确保电子政务可持续发展。做好政府采附和使用电子政务正版软件资金保障.加大中西部地区电子政务建设转移支付力度,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电子政务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查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规划实施,落实目标任务
加强电子政务规划组织落实工作,建立目标一致、方向统一、互联互通、层级衔接的全国电子政务规划实施体系。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电子政务规划及规划实施方案,加强地方规划与国家规划衔接,按年度分解目标指标,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地方和部门规划年度实施的统筹管理,建立规划及年度计划备案制度和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督导和工程项目动态跟踪及实施效果评估。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积极开展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网站发展的专项评估。建立地方和部门规划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和规划中未期实施成效评估制度,根据变化情况,对规划适时修订和完善.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规划实施及修编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加强行政部门、技术服务单位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符合不同层次需要的高素质、职业化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队伍.加强行政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考核评价制度,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绩效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电子政务干部队伍,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加强电子政务技术服务单位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制定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评价标准和办法,建立服务质量、运维保障、技术管理等综合考核制度,强化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建立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建设一支技能高、专业强、服务优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质量。强化运行保障服务工作,地方要建立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为核心,技术服务单位为主体,专业技术队伍为基础,服务制度为保证,合作密切、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电子政务运行保障服务体系,提升系统运维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社会专业技术资源,推行运维服务外包,逐步实现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规范化管理。重视西部和困难地区的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电子政务应用能力,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政务服务能力。
(五)健全法规制度,促进持续发展
加强电子政务相关行政法规研究,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实施依法行政,完善监督措施和办法,健全行政责任制。开展国家电子政务顶层设计,统筹电子政务发展中整体与局部、行业与地方、建设与应用、统一与分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促进电子政务全面协调发展。加强电子政务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制定,规范网络、应用、信息、网站、运维、队伍等方面建设,逐步覆盖电子政务全过程。推进业务应用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依据职能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应用条件的业务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相关职能业务在电子政务条件下的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开展电子政务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加强电子政务发展指导,建立地方电子政务发展指导工作制度,不断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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