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6)
(二)夯实文化消费基础。
1.提升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的趋势,努力提供价格合理、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完善和优化文化消费的基础设施和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购买意愿和能力,提升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持续拓展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商贸会展、休闲旅游等与文化相结合的服务性消费,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的文化消费。积极扩大体育赛事的影响力,组织承办国际国内品牌赛事活动,繁荣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推动在纺织等制造业中进一步融入文化元素,提高制造业的文化内涵和审美效果,促进文化创意衍生品生产,通过具备文化及创意元素的商品销售扩大文化消费。
2.加大对新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政府采购。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快采用政府购买、社会供给的形式提供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新兴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在个人消费暂时无法发挥合力的领域扩大政府消费,培育与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引导国有影视播放机构对原创动漫产品的采购,促进动漫产品与电视电影播放、工艺品设计、图书音像出版的结合。加大政府对手机网络内容制作与播放等自主研发的新兴文化产品的采购力度,积极争取更多新兴的文化产品进入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三)完善文化市场体系。
1.推进文化产品市场建设。重点建设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产品传播渠道,完善城乡实体书店体系,大力培育网络电子书店,加强报刊发行体系建设。规范发展演出市场,支持大中城市推广票务连锁服务,形成覆盖全省的票务连锁服务网络。大力推进电影院线的跨地区整合,加大数字化多厅影院的建设与改造,逐步提高全省电影院线的整体实力。扶持艺术品市场发展,加快艺术品产权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艺术品交易中心。努力推进文化产品流通业发展,加快培育专业实体市场和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加快网络线上交易与线下物流结合的文化产品流通模式建设。加强以跨地区连锁经营、信息化管理和现代物流为特征的大型现代文化流通企业建设,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具有着名品牌、辐射力强的大型文化流通企业,重点建设几个具有区域辐射力的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建设。
2.加强文化市场体系监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体系,大力加强对自主创新型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交易中介与交易市场的发展,鼓励自主文化产权合法交易。大力支持省内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力度,着力培育一批国内着名、国际知名的文化品牌与文化商标。逐步整合现有各类文化监管体系,根据行业发展规律与企业发展需求出台一批监管政策,确保文化产业各个领域有序发展。强化对涉及青少年群体的书籍、音像、网络等知识载体与内容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借文化载体营销非法读物的组织与个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四)提升文化科技含量和文化品牌。
1.提升文化科技含量。加强数字技术、数字软件、数字内容、网络技术和安全播出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提高装备技术和制造技术的水平,加快关键技术设备改造更新。积极发挥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宽带光纤接入网络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娱乐设施和舞台技术,鼓励文化设备提供商研发新型电影播放设备、数字电影娱乐设备、便携式音响系统、流动演出系统及多功能集成化音响产品等新型产品和设备。扶持新型文化业态发展壮大,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网络广播影视等新型业态,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为各种便携显示终端提供内容服务。大力发展纸质有声读物、电子书、手机报和网络出版物等新兴新闻出版业态,实现传播渠道多元化。妥善处理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与网络信息安全的关系,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和信息安全。
2.提升文化品牌。要把文化品牌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着力点,在已有文化品牌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浙江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都市文化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加强品牌的策划、培育和宣传,积极打造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民间工艺品牌,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影视、动漫、出版物、演艺等现代文化产品品牌,一批文化旅游和文化节庆品牌,一批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努力形成覆盖全省、特色鲜明的浙江文化品牌群,增强浙江文化品牌的整体竞争力。
(五)加强文化人才培养。
1.大力培养引进文化人才。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文化领域领军人物和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引进,推进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等“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建设,努力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化人才。依托浙江大学、中国美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师资科研力量,探索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开设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懂经营、善管理的文化人才。实施文化高端人才引进计划,注重吸引财经、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和海外创意、设计、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2.健全文化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创新培养方式,通过高校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在职进修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途径,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健全人才使用、流动机制,采取签约、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鼓励以岗位聘任、项目聘任等多种方式集聚文化人才。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优秀人才的政策倾斜,着重在户口档案转入、经济适用房购置等领域设立绿色通道。梳理和完善全省现有文化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形成人才政策洼地。
(六)扩大文化对外贸易。
1.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充分挖掘和利用全省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努力培育一批戏剧、音乐、舞蹈、动漫、民间工艺、版权贸易等领域的,具有浙江特色的对外文化精品项目,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扩大出口贸易。加强与周边省市的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推动全省出版业积极参与“中国图书推广计划”,加强与境外出版机构的合作,扩大浙版出版物出口和版权输出。培育一批出版、发行、影视、演艺等领域的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发展一批文化营销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市场调研、咨询和营销业务。
2.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之间、各文化行业之间的指导协调机制,理顺管理领域各条块与文化“走出去”整体战略之间的关系。树立现代营销理念,把握国际市场规则,优化出口区位选择,充分利用各类国际性文化博览会、影视节、出版物展销等活动,构建国际营销网络,做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推介和营销。发展文化营销企业,鼓励与培育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大力开展国际市场调研、咨询和营销业务,为文化“走出去”提供信息、人才和服务支撑。鼓励重点文化出口企业积极开展跨国经营,在境外投资、注册公司,发展海外俱乐部会员,加入海外相关协会,委托国际代理,与国际知名文化公司开展合资合作等,不断巩固与拓展国际文化市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5〕20号)等,以服务贸易专项资金为导向,引导和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多地“走出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出口领域,鼓励兼并重组,推动文化出口企业管理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在项目审批、内容审查等部门审批程序上,采取“内外有别”的管理模式,更加便利、透明、高效地为企业服务,在输出我国核心文化价值的同时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海关通关、人员出境、外汇汇出等方面,制订符合文化出口企业特点的便利措施,不断为文化出口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大力支持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持之以恒地打造文化品牌。
相关阅读:
- ·北京电影学院文创园深耕影视文化产业链(12/05)
- ·打造“1+3+5+7”杭州商业新模式(04/20)
- ·苏州培育特色小镇推动转型升级(11/30)
- ·嘉兴经开区快速启动街道工业园区产业转(10/19)
- ·高新区:“回归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09/14)
- ·宁波江北将打造十大文化产业集聚平台(03/14)
- ·嘉兴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文创产业加装新(03/04)
- ·今年首批7个重点招商项目正式落户西湖(02/23)
- ·互联网,浙江经济新基因(12/14)
- ·浙江创新发展需要紧紧依靠浙商力量(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