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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们还能吃什么?

2011/5/6 14:49:56 五星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近期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频频出现,监管缘何缺失?我们吃什么才能放心?

  吃荤怕激素、吃素怕毒素、吃饮料怕色素、吃啥都没数。“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近期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频频出现,监管缘何缺失?我们吃什么才能放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这是千百年来的警世之语。
  可近些年,国内先后出现的苏丹红、三聚氰胺、植物奶油、树胶蜂胶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使百姓的生命与健康权利受到严重侵害,造成一次次信任危机。

  食品安全令人忧

  这个春意融融的四月,却成为食品安全的“黑色四月”。
  继上个月双汇“瘦肉精”的重磅曝光,本月的“染色馒头”、“黑豆芽”、“黑粉条”、“牛肉膏”等妖魔鬼怪粉墨登场。
  4月初,央视报道,上海市浦东区一些超市出现染色馒头,生产日期随便更改,食用过多将对人体造成伤害。
  上海“染色馒头”曝光后,我省立即全面部署开展糕点、米面制品等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
  4月15日,温州龙湾区工商部门查处一家染色馒头作坊,用手一捏,双手立刻被黄色的“玉米馒头”染黄,现场还查获柠檬黄、糖精钠及玉米香精等添加剂。
  作坊的账本还显示:3月22日至4月14日间,他们共卖出这种馒头19.48万个,其中有1.1万个染色馒头卖给作坊附近的一所高校。
  4月17日下午,龙湾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区10个镇(街道)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17日晚,温州市龙湾区公安局抓捕3名制售染色馒头的违法涉嫌者。
  食品安全事件的新名词,像接龙大赛般不断增多,在挑战人们想象力的同时,也宣告它们的惊人战斗力。有网友慨叹,原来我们成了甘之如饴的“试毒者”,全然不知自己的血液中早已流淌着各种毒素。
  “这是一个有毒的世界:吃荤怕激素、吃素怕毒素、吃饮料怕色素、吃啥都没数!”这是流传于网络论坛上的一个顺口溜,透着无奈的讽刺:我们到底在吃什么?我们还能放心吃什么?
  从生气到愤怒、再到无奈和漠然,人们在反复遭遇打击时,通常会有这样的心路历程。
  观察近期公众对几起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发现大众心态正经历从愤怒到无奈的微妙过渡。

  九龙治水多弊端

  按道理,遇到“染色馒头”、“猪肉变牛肉”、“厨房变染坊”这些光怪陆离的食品安全事件,第一反应就算不是愤怒,起码也要“啧啧称奇”,但如今,更多人对这些事件的反应是见怪不怪、无奈调侃,因为人们从以往经历中看到太多的“类似”。
  “类似”的不仅是主题,更在于问题出现的模式和应对方式:媒体曝光——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有关责任人表态——偃旗息鼓、风波平息——迅速遗忘——下一事件曝光。每一起事件过去,似乎都“没带走一片云彩”。
  更不可思议的是,往往A地出现问题,B、C、D等地都坚称本地没问题,直到B地出现问题,A、C、D又坚称自己没问题。就这样,不同地区、厂家、行业、品牌几乎以“前赴后继”的劲头接连“沦陷”,轮番“过堂”。
  部门之间也是如此。沈阳警方查获40吨“毒豆芽”后,市打假办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试图从根本上解决豆芽生产的监管问题。会上,上述部门均称“不归我管”,振振有词,唾沫四溅。就豆芽生产而言,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归农业部门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归工商部门管;按照《食品卫生法》,归卫生部门管;按照《食品安全法》,归质监部门管。严格说来,每个部门都能从对应的法律中找到管理的切入点,但现在谁都不去管,责任撇得干干净净。

文章关键字:食品安全,瘦肉精,染色馒头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佚名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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