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杭州印象”纪实摄影作品大赛
为留住杭州城市记忆,丰富我馆照片档案资源,杭州市档案局拟举办第五届“杭州印象”纪实摄影作品大赛,诚邀中外摄影人、图片收藏者积极参与。
一、主办单位:杭州市档案局(馆)
二、大赛主题:本届大赛的主题是“留住城市记忆,弘扬历史文化”。凡在杭州市境内包括各县(市)拍摄的,反映杭州古建筑、古街巷、古村镇、古桥、古塔、古井、古城门、古迹名胜、老字号以及有关民风民俗等的纪实摄影作品均为参赛范围,尤其欢迎新旧对比、跟踪拍摄的系列照片。
三、参赛对象:国内外专业摄影工作者、业余摄影爱好者、摄影作品的法定继承人以及藏有杭州老照片的收藏家都可以参赛。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作品原件(拒收翻拍、PS过的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2.参赛者可以单幅参赛,也可组照参赛。
3.用胶片拍摄的纪实摄影作品,照片大小不受限制;用数码相机拍摄的参赛作品,一律放大7英寸,同时提供底片或电子文件,每幅作品不小于3MB。
4.所有作品均需按附表统一格式填写后贴在照片背后,对缺少时间、地点等要素的作品,不能参赛。(摄影作品参赛表下载)
5.参赛作品中如因所有权、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引发的民事纠纷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五、评选办法:邀请省市资深摄影家组成评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作品的历史价值、真实性、艺术性原则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个)各奖5000元;
二等奖(4个)各奖3000元;
三等奖(10个)各奖2000元;
优秀奖(50个)各奖400元;
征集奖(2000个)各奖50元。
七、作品使用管理:
1.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所有参赛作品均归市档案馆所有,由市档案馆作选择性永久收藏,并收入照片数据库,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允许市档案局(馆)在公开出版物和非赢利性展览中使用。
2.所有参赛作品署名权归摄影作者。
3.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八、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止
九、投稿地址:
杭州市香积寺路3号杭州市档案局征集处410室,邮编310004。
联系人:柴冬云 吴庆海
电话:0571-85355222转191、166
杭州市档案局(馆)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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