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六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2)
参赛对象:
广东省第六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以个人或团队为参赛单位(以下简称“参赛单位”),参赛对象包括粤港高校、粤港设计机构、粤港设计师和广东制造企业。鼓励上述专业机构、院校、设计师与产品制造企业以项目的形式合作组队参赛,鼓励广东制造企业与国内外专业机构合作的项目参与竞争。
参赛方式:
独立或与企业联合组队—→明确选题及分工—→概念设计—→作品及参赛资料提交(审核与初评)—→深入设计(工作坊或独立深化设计)—→成果提交(设计报告、图纸功能样机或模型)—→答辩(终审)—→职业资格考核评定
项目评审规则:
项目评审规则由大赛专业知道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评审由大赛专业评审委员会按项目类别具体执行。最终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主题评价、设计过程评价、设计结果评价、设计价值评价。
设计主题:
主要衡量项目与大赛主题的符合度,突出技术、艺术与实用的结合,并对项目计划的预期成果目标予以评价。
设计过程:
针对参赛项目的团队配置、流程设计、资源统筹的合理性,用户和市场研究分析方法、未来趋势判断、定位结果,行业新技术的运用或创新性整合,团队协同能力与效果,以及设计报告书、项目过程文件完整性进行评价。
结果评价:
针对参赛项目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美观性和经济性进行综合评价。
设计价值评价:
从参赛作品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两个方面展开评价,项目既应具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承载中国文化、节约资源、具备良好社会责任感的项目内涵,也应适合市场发展需求、有可产业化基础、具备规模化效益及良好的获益前景。
职业资格评定规则: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有关规定和工业设计等设计类职业标准,结合参赛人员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职业能力鉴定,评定不同等级的工业设计师(职业技能类)。
参赛项目申报及成果提交要求:
项目申报及概念设计阶段(第二阶段)成果评审须提交:
1、网上完整填写的《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
2、不同参赛单位联合组队参赛的,还应同时网上完整填写《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项目合作情况表(及联合参赛协议)》;
3、营业执照副本(个人提交身份证明文件);
4、项目研究报告:应包括消费群/市场调查研究、设计定位研究、整合技术研究等内容(以A4幅面报告书形式提交纸面文件);
5、网上提交的概念设计方案:包括产品创意及概念描述、方案分析与比较、产品定义与效果图等内容(以A3幅面、精度150DPI展板形式的电子文件,限3幅以内);
6、网上完整填写的《参赛人员职业资格评定申请表》(附件3),及过往业绩材料(仅对申请职业资格评定的工业设计人员)。
注:上述注明于网上提交的材料,在确认合格(生成参赛编号)后须打印并加盖公章,与其他纸面材料一并邮寄至主办单位;上述阶段通过评审的项目将由组委会发出项目初评合格通知,作为参加下阶段深化设计的依据。
深化设计及评奖阶段(第三、第四阶段)成果评审须提交:
1、项目设计报告:应包括项目设计摘要,前期项目研究报告,设计分析使用说明,技术、机构、材料、工艺、色彩;
2、表面处理说明,成本及市场价值分析,社会价值分析,产业化实施计划和市场前景等内容(以A3幅面报告书形式提交纸面和电子文件);
3、设计方案:包括概念设计和最终设计方案,项目产品整体和关键细节效果图,设计说明,工业设计和结构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内容(A2幅面、精度150DPI展板形式提交纸面和电子文件,限3幅以内);
4、设计模型或功能样机:1:1实物模型或样机;如实物模型体积过大,可提交能够准确反映产品设计品质的小比例模型或功能样机;
5、知识产权归属材料。
项目扶持阶段(第四阶段)成果评审须提交:
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项目扶持相关规定及程序另行通知。
职业资格评定阶段(第五阶段)评审须提交:
项目申报、概念设计、深入设计及评奖阶段的所有过程与成果材料。
项目团队成员与主创人员名单、职责分工及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团队成员与主创人员职业资格评定申报表、过往业绩材料。
注意:参赛材料的实物提交应由参赛单位自行购买保险,如遇运输等过程中的损坏或遗失,主办方不承担责任及后果。
职业资格评定考核: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进入终评并符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参赛选手,根据工业设计师等职业标准,结合参赛选手完成的设计创作成果进行职业资格评定。
获优胜奖以上单位参赛人员:
其职业资格评定按本手册“表彰和奖励”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参赛人员:
须参加现场考评。
评定考核场地:
广东工业设计培训学院(香港知专设计学院合作院校)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
评定考核方式:
评定由综合评审、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三部分组成。其中,综合评审成绩参赛设计创作成果与过往业绩情况的综合。
表彰与奖励
奖项及奖励:
1、通过大赛总评,不分类别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10名)和鼓励奖(若干);获奖的参赛团队(个人)由组委会颁发“省长杯”奖杯或证书;所有获奖参赛单位,其组成单位名称、成员姓名可列入获奖证书。
2、对获奖大赛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和鼓励奖的参赛单位,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3、“省长杯专项赛”和“地方联赛”的前若干名,根据情况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省长杯”赛区奖(有关“专项赛”和“联赛”的有关内容和奖励规定另行公布)。
晋升工业设计师等职业资格:
在职选手:
获得一、二或三等奖参赛单位的主创设计师参加职业资格鉴定成绩合格的,给予晋升为一级工业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其他获得优胜以上奖参赛单位的设计师参加职业资格鉴定成绩合格的,给予晋升为二级工业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学生选手:
获得一、二或三等奖参赛单位的设计师参加职业资格鉴定成绩合格的,给予晋升为三级工业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授予称号:
1、由组委会对获得总评审成绩前10名的主创工业设计人员给予“广东省2012年度十大工业设计师”称号
2、大赛参赛单位超过60个以上,获得总评审成绩前8名参赛单位的在职主创设计人员,或参赛单位在30至59个之间,获得总评审成绩前4名参赛团队的在职主创设计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3、对获得大赛一等奖(1名)的广东职工团队及其主创工业设计师,根据有关规定,由省总工会按程序分别颁发“广东省公认先锋号”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大赛前十名且符合条件的主创设计师,团省委将择优推选一名按程序授予“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其余符合条件的授予“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获得大赛一等奖的女性主创设计师,经所在单位推荐,由省妇联按程序授予“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对获得大赛前十名的其他女性主创设计师,省妇联授予“广东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称号。
4、对积极参与组织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组委会颁发“大赛先进集体”和“大赛先进个人”奖状。
5、对认真履行专业指导和专业评审职责、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评委,由组委会颁发“大赛优秀评委”获状。
设计成果市场化:
通过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大赛产生的设计成果产业化,实现设计成果的市场价值,达到树立“广货”新形象,培育“广货”品牌的目标,是“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重要使命,也是大赛具备长久生命力和市场接受度的基础。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大赛后续工作。
产业化扶持:
制定大赛设计成果产业化扶持办法,对已实现对接的可产业化项目,由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给予扶持。
成果推广:
组织开展各类设计成果推介会、产业对接会等活动,推动大赛产生的优秀设计、优秀创意推向市场。
使用“省长杯标志”:
制定《“省长杯”标志使用办法和规范》,允许和鼓励大赛产生的优秀作品上市使用“省长杯”标签。
市场化跟踪:
做好大赛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转化的跟进、统计工作,进一步扩大“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奖管理:
当发生下列情况的,活动组委会有权收回竞赛奖项标志的使用权和已颁发的奖品、奖金,并在我省经信系统、人社系统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和广东工业设计网上公布:
1、获奖项目产品由于功能性缺陷造成了重大社会危害;
2、正式确认获奖项目产品侵犯了其他产品的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3、正式确认获奖项目在评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有违公平原则的行为;
4、获奖项目及其生产单位在未通过主办者的情况下对获奖项目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项目产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申述与仲裁:
1、参赛单位有权对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等行为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团队主设计师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设计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设计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违规行为发生后2天之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
4、仲裁处理:组委会专设仲裁工作组受理申诉,收到申诉报告之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并将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5、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相关阅读:
- ·第二届浙江省工业设计大赛正式启幕(12/03)
- ·2013“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03/29)
- ·2012“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