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高速“黑”广告并非无法可循
2007年11月出台的《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规划》以及《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审批管理实施意见》,完全适用于其他高速公路的广告牌管理整治
3月14日,记者通过对杭州绕城高速、沪杭甬高速杭州段、杭浦高速杭州段这三条高速的广告牌调查,发现一个令人惊讶的事实:三条高速杭州段沿线的590多块广告牌,竟然只有11块是合法的,其他的都未经杭州工商部门审批。(3月15日《青年时报》)
高速“黑户”广告牌占98%,且此种情形存在已非一朝一夕,对此,工商局不是不知情,之所以长时间不进行整治,市工商局局长章建成解释说:“高速沿线广告牌可以设多少个,广告内容、尺度的核定标准是否和户外广告一样,全国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工商部门监管起来确实有难度。”
其实早在1998年,杭州市政府就出台了《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其中第三十三条第(五)款规定: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其限期清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户外广告的内容必须健康、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条高速公路出口,各式各样广告牌有三四十块,广告画面几乎都是穿着性感爆乳装的美女。这类专拿露或者透或拿身体线条说事的广告内容总不能算健康吧?就凭这两条,工商局就可对照上述办法,依法取缔高速“黑户”广告牌。
如果说上述办法没明确是针对高速沿线的广告牌,那2007年11月由杭州市规划部门牵头编制的《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规划》,由杭州市工商局起草的《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审批管理实施意见》(经杭州市政府审核后印发),则非常明确和具体地提出了整治方案。如《规划》对高速公路两侧500米内的互通区、匝道以外、收费站设置杭州广告牌数量、原则等均进行了明确,规划以外均为非法广告,将全面予以清理。《意见》则对工商部门提出这样的目标:做好沿线广告整治的牵头督查工作,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整治标准和验收办法;配合省交通、市规划部门做好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的规划编制工作。
我仔细阅读了上述《规划》和《意见》,认为完全适用于其他路段的广告牌管理整治。既如此,我建议杭州市规划局和工商局修改一下文件的抬头名称,再将桐庐等地的整治办法和经验总结提高后充入文件,作为统一整治全市高速沿线“黑户”广告牌的法规印发给相关单位,对所有高速沿线的“黑户”广告牌来一次集中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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