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外广告拍卖款政府分四成遭质疑
文章导读: 据《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报道 “户外广告公开拍卖,政府凭什么拿走四成拍卖款?”19日,广州市城管局召开“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会”,就“分成依据”,市城管局首度正面回应,“分四成还无政策依据,”但会后称,这比2004年的分成比例还下调了两成。
政府提成依据不明
在19日的通报会上,不少广告公司代表对户外广告拍卖中政府和业主之间的分成提出疑问:“广州户外广告拍卖所得
据《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报道 “户外广告公开拍卖,政府凭什么拿走四成拍卖款?”19日,广州市城管局召开“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会”,就“分成依据”,市城管局首度正面回应,“分四成还无政策依据,”但会后称,这比2004年的分成比例还下调了两成。
政府提成依据不明
在19日的通报会上,不少广告公司代表对户外广告拍卖中政府和业主之间的分成提出疑问:“广州户外广告拍卖所得政府和业主四六分成依据何在?”广州一广告公司的傅先生现场提问,无人回应,短暂尴尬后,主持人宣布进行最后一项议程,台下一位与会业主大声提醒“还没回答刚才的问题”。面对追问,市城管局一位与会负责人称,“广州户外广告拍卖政府分四成还无政策依据,至于四六分比例怎么算出来的,我也不知道。”他说,拍卖需要费用,这笔费用怎么算才合理,城管局 欢迎广大业主提出合理比例。
“没有依据,何谈比例,”一位与会广告业主建议政府尽快制定相关法规,使分成有法可依。“按照拍卖业的行规,一般是5%,政府收四成实在太高了,”傅先生说,税就付掉12%,再加上租金和给政府的部分,户外广告业主压力巨大。
五年前政府分六成
会后,广州市城管局就“分利”问题答复媒体称,广州市从2004年试点拍卖户外广告开始,一直是政府先行划拨15%工作经费,剩余部分按五五分成,其中五成归业主,五成由政府投入城市维护和广告整治,实际业主所得达到42.5%,近乎业主私权所得占四成,政府公共管理占六成。
有关负责人说,今年试点拍卖以来,市城管局在听取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将拍卖所得调整为与业主四六分成,拍卖前期费用从政府的四成里出,这样一来,政府所得用于公共管理和城市维护部分的费用已大幅度降低。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编辑:5sw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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