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监局通报上半年各市局药械广告检查工作考核情况
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市局今年上半年药械广告日常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并通报了考核结果,宁波市局各项考核指标完成,以100分满分获第一名;杭州市局、金华市局均获99分列第二位,90分以上的绍兴市局、台州市局、舟山市局、嘉兴市局和丽水市局。
为加强药械广告的日常监管,该局从2005年起建立了半年度工作考核制度,今年是第三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局,认真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认真落实国家11个部委关于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精神,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我省药械广告发布秩序进一步好转,药械广告违法率进一步下降。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药监局共检查媒体药品广告8878条次,其中检查发现违法药品广告783条次,违法率9%,比去年同期下降1%;检查医疗器械广告607条次,其中发现违法医疗器械51条次,违法率8%,比去年同期下降24%。
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对12340余家零售药店及医疗器械专卖店进行检查,在店堂刊登药品广告2550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212条,违法率8%,比去年同期下降12%;在店堂刊登医疗器械广告189条,其中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条,违法率8%,比去年同期下降24%
今年上半年省局共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3期,省市县药监局共向各级工商局移送违法药品广告437个,向广告管理相对人或新闻媒体发告诫书(建议函)127份;省局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2期,全省各级药监局向工商局移送违法医疗器械25个,发告诫书(建议函)13份。
上半年在浙江省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前五位的品种和企业:承德御室金丹药业的补肾填精丸(26位帝皇牌)违法发布26次;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公司的益气糖康胶囊违法发布21次;承德御室金丹药业的山玫胶囊违法发布17次; 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的气血和胶囊违法发布17次;甘肃天水歧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首乌丸违法发布17次。
上半年通过检查违法药品广告发现假劣药品线索,经药检所抽验确定三个品种为假劣药:“辛芳鼻炎胶囊”(标示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八味小G皮胶囊 ”( 标示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六日明治眼组合”(标示西安威尔力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通报对各地的工作特点作了肯定,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药监局进一步加强药械广告的监管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监管方式,出台相关措施,运用综合手段,实施有效监管,出现了不少亮点工作。通报最后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真落实省局与省工商局联合下发的浙食药监市[2007]34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屡禁不止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在我省违法药品广告列前位的品种,如:补肾填精丸(二十六位帝皇牌)、首乌丸、牛鲜茶等,要采取有力手段,必要时可启动行政强制措施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和沟通,认真做好违法药械广告的移送工作,着力提高违法药械广告移送处理结果的反馈率,努力做到依法监管、有效监管。三是加强对药械广告检查员的管理;保持药械广告检查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