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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传媒拟购嘉美广告

2008/5/20 15:49:31 五星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新华传媒(600825.SH)将进一步整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资产,拟以1.12亿元收购《新闻晚报》的广告总代理商嘉美广告。这一收购事项将提交5月21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新华传媒15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解放”)拟以11,2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广告”)100%股权。   嘉美广告主要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生业务关系,是《新闻晚报》的广告总代理商。由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是

  新华传媒(600825.SH)将进一步整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资产,拟以1.12亿元收购《新闻晚报》的广告总代理商嘉美广告。这一收购事项将提交5月21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新华传媒15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解放”)拟以11,2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广告”)100%股权。

  嘉美广告主要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生业务关系,是《新闻晚报》的广告总代理商。由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是新华传媒第二大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收购嘉美广告100%股权构成了关联交易。

  “新华传媒将对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广告业务进行整合,以提高经营效率。”嘉美广告内部人士19日告诉本报记者,嘉美广告2002年接手新闻晚报广告代理业务的时候,每月的广告收入仅为8万元,现在每年的广告收入约为2个亿。

  “接下来的整合工作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位人士说。此前的2007年5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已经将大量的平面广告业务注入到了新华传媒,这次将新闻晚报的广告业务再次注入,将进一步增强新华传媒在平面广告业务上的协同效应。

  根据公告,嘉美广告目前是《新闻晚报》广告总代理公司,业务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新闻晚报》及其他部分广告代理收入。

  据记者了解,嘉美广告的股东曾有将嘉美广告独立上市的计划,但最终未能实现。

  根据公告,嘉美广告注册资本仅为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再长。据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净资产清查调整后账面值为1227.82万元,评估值为1.24亿元,评估增值约1.12亿元,评估增值率909.92%,本次评估的预期收益折现率为13%。

  新华传媒本次收购嘉美广告100%股权的价格拟定为1.12亿元,嘉美广告股东上海寿恒虽然一次性收入大笔现金,但其之前曾做出承诺:嘉美广告在2008年-2010年的三年的税前利润总额分别不低于2200万元、2310万元、2427万元。如果嘉美广告在这期间任何一年的税前利润总额低于承诺数额,则嘉美广告原股东应无条件向本公司予以补足。

  上海寿恒还承诺将股权转让金中的6937万元现金质押给新华传媒,作为对三年利润承诺的担保。在利润承诺期内嘉美广告的每一会计年度审计后,根据利润承诺完成情况,在扣除利润缺口后将余额逐笔释放。

  公告称,预计嘉美广告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0万元,净利润1,650万元;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19,000万元,净利润1,733万元;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22,000万元,净利润1,820万元。

  2007年5月,新华传媒曾以每股16.29元价格向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中润广告定向增发1.24亿股,增发完成后,解放报业集团、中润广告将分别持有新华传媒23.49%、8.64%的股份。当时,解放报业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申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晨刊传媒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人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地铁时代传媒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房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解放教育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风火龙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55%股权、上海解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1%股权等资产认购9092.09万股;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中润解放45%股权认购3344.64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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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佚名 编辑:5sw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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