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规范与发展的法律策略研究(4)
2.清理整顿与设置规划之间的关系应当如何处理
对户外广告市场的清理整顿的目的是什么,与城市规划当中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哪一个工作应当做在前面,哪一个工作应当是其他工作的前提基础等这些问题,是摆在政府面前必要回答。如果将必要的先后顺序颠倒了,有没有考虑过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本文相信如果真正地对上述问题做了深入的论证,并充分地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是行业专家和法律专家的意见后,应当可以有效地避免很多矛盾的发生。这样的工作才是真正的依法行政,这样的工作才能 真正的保障持续有效地发展。
先清理整顿再进行规划,这种做法在我国屡见不鲜,全国各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多有发生。但是历史发展到今天,时代和人民对我们的政府要求,特别是对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我们应当清楚的认识到,先清理整顿全部拆除后再进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规划,并不是解决户外广告目前“过多、混乱、形象等”的唯一手段。
既然已经意识到客观存在的问题比较复杂,就不应当简单地采取“一刀切全拆除”的办法来处理。虽然有些城市各方努力基本避免了“一刀切”的结果,但是因该方案论证的不足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却值得深思!
所以,我认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工作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走在前面,然后再依据规划的规定对目前的户外广告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这个顺序不能颠倒!道理很简单,清理整顿工作是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实施与落实。老百姓最怕的是政府做劳民伤财的事情,老百姓最担心的是政府说、做的事明天或者后天就改了不算数了!这个顺序颠倒了,很有可能延续或者加深给社会公众一种“政府做事劳民伤财,政府做事不讲道理”的感觉。这个时候政府也觉得“冤枉”啦!
3、户外广告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力度与时机一样重要
户外广告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始于世纪之交,绵延向纵深发展”,只是“2005年在不少城市达到了一个高潮!”所以,有媒体称:强令拆除成了这一阶段的“主旋律”,近乎于一场“群众运动”,“其动作之大,态度之强硬由此引发经营者和管理者之间的矛盾之尖锐,是改革开放以来户外广告行业所不曾经历过的”。很显然,这项清理整顿工作并非始于今日,也不会于今日结束,有一个持续性的问题,但是本文需要提醒政府部门注意的一个问题是,2005年采取如此强硬措施加大该项工作力度,其时机的把握是否准确。
目前的做法产生了一个直接的后果,是让政府在本地区实施具有相对普遍约束力的行为后,使得政府行为正面与具体的某些(个)户外广告公司发生了“冲突”。当然,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个“冲突”在所难免,是早与晚的问题。但是,我们是否应当考虑一下,如果这个“高潮”产生于2005年底以后的一年或者两年,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政府的作用,可以通过行政行为得到发挥,一般认为这种方式较为直接、有效。但是不要忘记依靠市场经济竞争法则也可以产生清理整顿户外广告市场的效果。
对外资全面放开广告市场后,国际资本必将进入户外广告市场。各种性质资本的参与,它们会按照市场的法则和相关的财务与市场准则考察是否进行收购、兼并,或者购买户外广告媒体。“适者生存”道理大家都懂。设施设置审批已经到期的,因为公众利益等原因延期申请可能不被审批的,按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有可能会被拆除的等等各种原因,都会在新一轮的竞争与发展中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应当让市场首先形成清理整顿的作用,政府利用这个时机做好充分地准备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并制定一系列的规则,择时逐步加大清理整顿的力度。所以,力度与时机一样重要!
就此论点的讨论,本文认为,我们要多考虑这样几个问题:现在做好还是明天做好,现在做或者明天做对谁好对谁不好,谁是真正的受益者,现在做的成本大还是明天做的成本大,现在做的效益大还是明天做的效益大。这些问题回答了,方案也就有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就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