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2)
十三、参赛者及指导教师资格
参赛者资格: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人在校(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生、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在高等院校正式注册的进修生均可报名参加。
指导教师资格:在参赛者所在的高等院校任教,并在参赛作品创作过程中提供了实际指导和建议的所有教师,指导教师在其日常教学活动中不需对参赛者有直接任教关系。未经教师指导的作品亦可以个人名义参赛。
十四、参赛办法
请登录官方网站www.creative-china-cbh.org或者大赛网站www.chinavisual.com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作品电子稿。
十五、提交参赛相关资料的处理和版权问题
1、所有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2、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作品,如有抄袭他人创意、构思的行为,或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评委拥有作品评选的绝对权利;组委会有权拒收任何对各国文化、民族尊严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并拥有参赛作品的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的权利。
十六、奖项及奖励设置
全场大奖: 1名(奖金人民币 2万元及奖杯)
金 奖: 2名(奖金人民币 1万元及奖杯)
银 奖: 3名(奖金人民币 5000元及奖杯)
铜 奖: 5名(奖金人民币 2000元及奖杯)
最佳商业价值奖:1名(奖金人民币 1 万元及奖杯)
最佳网络人气奖:3名(入选证书)
优 秀 奖: 50名(获奖证书)
入 选 奖:200名(入选证书)
优秀作品指导奖:60名(获奖证书)
大 赛 组 织 奖:10名(获奖证书)
*初评作品以邮寄或邮件形式提交至大赛组委会,所有入选终评作品将参加博览会作品大展,并正式出版作品集。部分优秀获奖作品还将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统一发表。
十七、参赛作品知识产权条例
1、参赛者在设计和参赛过程中如发生侵权行为,均与大赛主办单位无关;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2、本次大赛主办单位对全部参赛作品有公开展示、印刷出版、推广宣传的权利,而不必由参赛者、企业授权,且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作者、知识产权拥有者、大赛主办单位的同意,不得抄袭、公开展示、出版和宣传本次大赛作品。
十八、参赛条例
1、主办单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参赛申请的权利。如有需要,主办单位有权修改评审标准。
2、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终评结果为准。
3、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疑议,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十九、联系方式
组委会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公园路38号
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组委会
组委会电话:0512—65116097
E-mail:chuangbohui@sina.cn
官网:www.creative-china-cb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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