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广告不要再忽悠了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向社会公布了去年第三季度媒体广告发布监测检查情况,其中严重违法违规广告包括“东南卫视(福建)去年9月23日发布的魔影肤立白系列化妆品电视直销广告”。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违法违规广告中,似乎每年都有电视购物广告的身影。
电视购物最早兴起于美国,于2001年进入我国。随着电视购物的不断发展,针对电视购物广告的投诉也逐年增加。虽然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电视购物广告的监管,但消费者受骗上当的事情屡有发生。
笔者以为,电视购物广告并非洪水猛兽。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电视购物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一个重要渠道。商家通过这种方式向电视机前的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以及服务。仅美国有线电视网电视购物一年的销售额就达上百亿美元。国外商家也同样发布大量的电视购物广告,但消费者上当受骗的情况极为罕见。这是由于国外相关部门对电视购物监管非常严厉,一旦接到消费者的投诉,经核实该产品宣传存在虚假等问题,有关部门会立即追究商家法律责任,并予以极为严厉的经济处罚。如果在消费者投诉委员会有了“污点”记录,这个商家就很难再生存了。
借鉴国外对电视购物广告的监管经验,笔者认为,真正从根本上杜绝虚假电视购物广告的发生,还需从多方面入手。首先,有关部门应完善电视购物节目标准、电视购物广告播出标准以及电视购物经营企业准入标准,促进电视购物市场健康发展。其次,有关部门应设立举报有奖制度,鼓励电视观众参与监督电视购物广告。对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播出机构,相关部门应暂停其商业广告播放资格,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再者,有关部门应规定,被电视购物蒙骗的消费者损失理应由相关电视台先行赔偿,以此督促电视台把好广告源头审查关。最后,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大中城市电视台购物频道发布广告的监测检查力度,营造健康有序的电视购物市场经营秩序。
笔者欣喜地从国家12个部委局联合召开的2012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际联席电视电话会议了解到,今年相关部门将加强电视购物广告监管。电视购物广告不再忽悠,这应该是消费者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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