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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重要城市房产新政细则一览动态

2010/10/11 18:30:56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宁波 发布时间:10月9日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精神的通知》    细则:从即日起,宁波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宁波只能新购1套住

    宁波 发布时间:10月9日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精神的通知》
    细则:从即日起,宁波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宁波只能新购1套住房;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宁波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对于无法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户籍居民,将暂停在宁波购房。
    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外地客暂时被挡在了宁波楼市外
  宁波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精神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即日起,宁波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宁波只能新购1套住房;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宁波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对于无法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户籍居民,将暂停在宁波购房(编者:也就是说,只有拥有宁波户籍的居民和能够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户籍居民才能在宁波购房,外地客则暂时被挡在了宁波楼市外)。

    上海 发布时间:10月7日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非本市居民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前两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对2010年7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上海调控细则受关注
    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10月7日晚间,上海公布房地产调控细则:每个家庭限购一套房。
    “尽管被称之为‘精准出击’抑制炒房风,但问题并未切中要害。”顾海波分析。此前,在多个城市均公布限购令,但上海迟迟未出地方细则。直至9月份,上海才有“沪五条”、收紧首套房契税优惠、房地产中介整治工作等一系列动作出台。
    “面对严厉的调控政策,上海的开发商选择推迟了新盘上市的时间。原定于8、9月份开盘的上海星河湾、远中风华园等多个高档项目,政府不允许顶风作案,因此迟迟未能上市,而协和城、远中风华园更是推迟到10月开售。”刘卫卫称。
    “受到‘二次调控’和’限购令’等地方新政的影响,10月上海拟开盘的高端项目肯定比9月少。”顾海波说。而在此次上海出台的几条细则中,最为关注的条款就是,“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和“发挥税收在调控中的作用”。其中,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但在刘卫卫看来,“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这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而恰恰地方往往反其道而行之。
    多位人士向记者分析,地方的博弈源于GDP,这也是一些地方调控的细则迟迟不出台的主因。但多位专家分析,“下一步,对于高房价,看看十七届五中全会能否给出新说法。”
    对此,在国家层面已对抑制投机和控制房价提上日程的背景下,很有必要选择一个适当的时机给“高房价”一个权威的定论,提纲挈领之后新政才能发挥威力。而这个时机正恰逢即将召开的十七届五中全会。

    北 京 发布时间:4月30日

    相关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
    细则: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管理。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北京商品房销量跌幅超8成
    事实上,“新国十条”从4月17日出台至今,调控效果并不明显。如北京8月房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3%,上海则环比上涨6%。
    形势紧迫之下,国庆前夕,楼市调控再出五记重拳。据悉,在此次新政中,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三套房贷款暂停发放及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被认为是影响市场最大的三个亮点。
    “首付提高至三成,是杀伤力最大的一项。”刘卫卫说,限定购房套数,对异地购房者的影响不大。
    国庆长假期间,北京楼市出现了调控后惨淡的景象。据最新统计数字显示,10月1日至6日,北京新建商品房网签总量为782套,环比国庆前6天的3939套,跌幅超过了80%。
    观望的情绪也蔓延到了二手房市场。10月的前6天,北京二手住宅网签总量为138套,环比国庆节前6天的5351套,跌幅达97%;与9月同期相比跌幅也超过了94%。此次调控比第一轮新政实施后的“五一”假期还要惨淡,创下了迄今为止的年内新低。
    广州的楼市成交量也出现缩水。10月1-6日,广州每日签约量约在300套,比9月底的每日动辄六七百套的签约规模下降五成。国庆假期,济南楼市尤为遇冷,两天成交仅30余套住宅。
    在西部城市重庆,记者获悉,10月1日,重庆主城区成交商品房525套,10月2日成交292套,与新政前的9月28日成交1754套相比,成交量急跌。

    深 圳 发布时间:9月30日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
    细则:在本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
    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深圳新房成交量创年内纪录
    面对楼市的紧急调头,多方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士还表达了对严厉政策执行中问题的担忧。
    “尽管成交缩水、房价微降,但是,此次楼市调控新政的力度仍有限。”刘卫卫直言。顾海波也认为,在供需结构没有得到有效改变的情况下,即使“银十”遭遇“滑铁卢”,要让房价真正理性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倘若地方担心GDP增速减缓,执行不力,新政无疑将再次陷入尴尬处境。”顾海波分析,国庆楼市成交缩水,只是楼市对二次调控新政做出的正常反应。但随着利空出尽就是利好的说法盛行,市场走向还需要继续观察。就在节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房地产板块的集体强势就是佐证。
    事实上,记者采访发现,尽管深圳已在第一时间出台了“限购令细则”,但接下来的数据却颇为尴尬:10月1日至4日,深圳一手房市场成交量高达近2000套;其中,1日、4日两天内,新房成交量均超过了600套大关,创下今年以来新房成交量的最高纪录。
    “这并不奇怪。”多位专家分析,此次新政,主要宗旨在于9月份成交带来的楼市回暖可能导致的价格随之增长,明显感觉到了未来房价上涨的压力。
    在此之前,个别省市曾经执行过类似限定购房套数的政策,并没有产生很大的效果,北京便是如此。
    易居中国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此次调控政策总体上还是进一步落实“国十条”,相对而言,超出“国十条”范畴的政策只有“信贷和税收”。

    浙 江 发布时间:9月30日

    相关文件:《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
    细则:开发商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的项目,不能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银行将根据项目节点完工证明,分批次向开发商支付资金。

    厦 门 发布时间:10月1日

    相关文件:《关于贯彻住建部等五部委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细则: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广 州 发布时间:5月18日

    相关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
    细则:严格落实国家差别化住房金融调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要根据市场动态和未来调控成效,在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得不到遏制的情况下,研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购房套数等临时性措施,抑制投机性房需求。

文章关键字:房产新政,楼市政策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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