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蓝企业政策
“政策百事通”信息表
填报单位:区科技局 政策编号:hz-004
政策简称 | 杭州市青蓝企业及启动资金项目 | |
政策内容 | 为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与科研院所专家通过带技术、带专利、带项目、带团队等形式在杭创业,推动杭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对符合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资助政策的青蓝计划企业,经企业申请、市科技局等部门审核,给予20-100万元的种子资金资助。 | |
申报条件 |
(一)2011年6月1日以后,由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带领团队创办,在杭州市注册登记、纳税,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的科技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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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人 |
部门 |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
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政府4楼142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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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702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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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庆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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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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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一、已注册企业 网上和书面申报所需材料 (1)《“青蓝企业”申请表》(以上网址可下载) (2)《创业教师(专家)简介》 (3)《企业商业计划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 (5)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 以上材料提供为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教师(专家)本人签字,材料一式三份。已注册企业必须先经网上申报程序;如无网上申报,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二、拟注册企业 1.办理预认定。申请人在未完成企业注册前可预先到市科委办理青蓝企业预认定。申请办理《杭州市“青蓝企业”预认定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事指南详见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2)《“青蓝企业”申请表》(以上网址可下载) (3)《创业教师(专家)简介》 (4)申请人和创业教师专家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职称(职务)证书、公司章程等原件和复印件。申请预认定材料一式三份,其中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由教师专家本人签字,并经工作人员核对原件。 2.书面申报。已办理预认定的拟注册企业申报“青蓝企业”认定和创业启动资金项目,须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报送至企业拟注册地所在区、县(市)科技局。书面申报所需材料: (1)《“青蓝企业”申请表》(以上网址可下载) (2)《创业教师(专家)简介》 (3)《企业商业计划书》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 (5)《杭州市“青蓝企业”预认定证明》 (6)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承诺书 以上材料提供为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教师(专家)本人签字,材料一式三份。拟注册企业未进行“青蓝企业”预认定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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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根据杭州市科委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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