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保障房建设裹足不前政府应难逃责任
我们先看一组数据:上海今年以来动工的经济适用房尚未超过200万平方米,不及年中提出的400万平方米的一半;至今年9月份,广州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完成率只有26.5%;深圳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提出的14万套保障性住房目前只推出了不到1万套,770万平方米的计划建筑面积只完工了不足10%。截至8月底,全国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
在“惠民生”的呼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的今天,看到以上这组数据,相信大家都会感到非常沮丧和失望。计划和现实的差距为何就这么大呢?
深圳市有关人士在解释只完成任务的十分之一时,给出的理由是,部分项目用地存在收地、征地、拆迁等困难;部分项目资金落实困难;项目审批程序复杂,周期较长等。
应该说这些问题确实都存在,但是我们也知道保障性住房都是由政府牵头组织建设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即使解决这些问题的难度再大,肯定也难不过民营房地产商所遇到的同类问题。更值得追问的是,这些问题在政府当初制定相关计划时是应该能够预想得到的,也就是说,相关计划应该是在考虑到上述各方面问题存在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既然如此,其执行的结果就不应该出现如此大的距离。除非这些计划都是各地政府为了争面子竞相拍脑袋拍出来的。
如果计划本身没有什么问题,那么问题就应该出在执行上。实际上,各地政府普遍存在建设保障性住房动力不足的问题。为何?因为保障性住房不仅不能给政府带来如商品房那样的巨大利益,反过来还需要政府在土地、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巨大投入。这就是各地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雷声大、雨点小”的根本原因。
等待买房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通过保障性住房的大量建设和供应可以抑制住不断攀升的房价。可实际情况却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正在放缓和减少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比如,上海就把原定的2008、2009年8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开工计划在今年年中调减为600万平方米;深圳市副市长吕锐锋则公开表示,没有必要一定要在2010年完成14万套的建设任务,原有规划可能会做出适当调整,“十一五”期间可能建设11万-12万套,剩余2万-3万套可能延后到“十二五”前期。要知道这两个城市今年以来房价是一路上涨且目前仍未逆转的。政府部门为什么会这么做呢?原因很简单:“土地财政”在很大程度上绑架了它们。政府部门实际上和房地产开发商的立场是一样的,都不希望房价下跌。在这种形势下,期盼政府部门大量供应保障性住房以压低房价,难道不是异想天开吗?
深圳市住建局的一位官员透露,深圳今年推出的廉租房,有超过一半没人承租。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房子租金太高,大家都不愿意租,而宁愿出钱买。这又从另外一个角度提醒我们,政府部门提出的住房保障计划还真的有可能是拍脑袋拍出来的。否则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供需严重不对口的情况?如果在推出廉租房之前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那么“有房无人租”的尴尬局面还会出现吗?
征地难、资金难等问题似乎说得通,但是感到非常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审批程序会很复杂、周期会很长?纯粹一个技术性的问题,为何也成了一大难题呢?说到底还是因为政府部门没动力为老百姓办实事。我们可以在很多方面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为什么在这方面就不能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呢?
征地和资金问题相比起来要复杂得多,所以就更不可等闲视之。有学者指出,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和资金来源应该出台相关法律加以明确,否则保障性住房是难以从根本上得到“保障”的。这一主张可谓击中了要害。在政府部门自身动力不足的形势下,只有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推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才有可能使政府部门不折不扣地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据报道,今年西安提前两个月完成了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廉租房保障任务;海南2009年廉租房建设计划已实现100%开工。在同样一片国土上,这些城市是如何做到按时甚至超时完成计划的呢?它们难道就没有遇到各种影响承诺兑现的难题?上海、广州、深圳的有关人士是否应该就此好好对照一番并进行认真的思考?民众期待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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