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带动楼市回暖 需增加供应平抑房价(2)
增加供应平抑房价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7.7%,全年“保8”已无悬念。在经济企稳回暖的背景下,楼市优惠政策究竟应该何去何从?
“关键是看整体经济走向。”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优惠政策应该逐步调整,但具体时间表和力度取决于下一阶段宏观经济是否稳定回升,以及房价上升压力的影响。”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经济的关键时刻,再次起到了拉动经济走出低谷的重要作用。聂梅生认为,目前国民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外需萎缩的局面及影响还在持续,未来一段时间还需要房地产对经济“承接性”的支持。
“去年底出台的131号文,立足当前并兼顾长远,我们建议继续贯彻执行。”朱中一认为,当前应继续采取鼓励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措施,稳定房地产业相关政策,稳定各方预期,促进房地产投资和消费的增长。
朱中一同时建议,在国家稳定政策的基础上,一些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市场发展状况和出现的问题,适时采取相应调整政策。“政策稳,市场才能稳。‘一刀切’式的和过于频繁的调整,都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政策的调整无论以怎样的形式出现,目标似乎都十分明确——平抑部分城市过高的房价,努力消除泡沫,让市场逐渐回归理性,健康平稳发展。
这种调整已经从金融机构开始。除了建行对首套房贷优惠作出调整,记者从部分商业银行也了解到,尽管没有明确调整优惠政策,但近期房贷审批越来越谨慎。尤其是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套房认定更为严格。
应对部分城市的高房价,在抑制非自住需求的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市场有效供应,被公认为是更有效的手段。
为了打击开发商借捂盘惜售牟取暴利,近日江苏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原则上应当以项目为单位申请预售许可,领了预售许可证的房源要一次性全部销售,不得分批、分次开盘。
土地市场上,国土资源部也开始加强对“地王”和开发商囤地的监控。近期推出的新版土地出让合同中,要求开发商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要写上竣工日期等要约。如果开发商闲置土地不开发,政府不但可以依约收回,更可以将开发商诉诸法律。
盘活二手房交易,将有效解决市场短期供应不足的问题。专家建议,二手房交易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应当保留,甚至应当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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