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完善房地产信息披露制 增加其违法成本
据报道,北京一项目房价数月翻番遭举报,厦门某楼盘暗中对折让利遭质疑,商品房定价高低飘忽太随意,到底该谁说了算?
涨价,可以从不到1万5,飙升到3万多;降价,可以从1万多,缩水到3500。先不论这些低价房被谁买走了,单说房价犹如过山车般地上下起伏,却都是开发商说了算。仅凭这一点,就引起了市场激烈的争论:房价究竟能不能和其他商品一样,由供求关系来决定市场价格?
资深财经评论员马光远昨天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认为,纯粹用经济学原理套用中国房地产市场,这是一个误读。
马光远:如果我们完全把一个房子本身当成一个简单的商品,完全按照市场来定价的话,从情理上,从道理上来讲都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们的土地供应是有限的,我们每年开发的商品房是有限的;另一方面房地产整个信息体系一般是垄断在开发商手里边。所以我觉得首先大家要明确,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我们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完全充分竞争的市场,也不能想当然地从西方经济学里面看到一些理论,就用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的一套理论,来套用我们目前的经济现实,来对我们目前对价格的管理说三道四。
目前中国商品房市场价格是开放的,开发商拥有楼盘定价权。在马光远看来,当前楼市种种乱象,不是因为楼价的居高不下,而在于销售过程中,人为制造虚假信息,捂盘惜售等影响市场交易行为大量存在。如何破解交易秩序混乱难题,马光远建议从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强化法律责任两方面入手。
马光远:整体来讲的话我们并没有建立一个比较系统化的一个整体信息披露制度,比如说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来讲,哪些信息是必须披露的,在什么时间范围内披露,由谁来披露。北京市4月份的时候,二手房究竟交易了多少,东城区交易了多少,西城区交易了多少?这些是大家非常关注的。这些信息由政府来披露。价格信息则由开发商来披露,开发了多少楼盘,比如3月份哪些楼盘要开盘,4月份多少楼盘要开盘,面积是多少,我们现在整体的信息披露本身是比较零碎的,零敲碎打,很多都是救急的。
第二点在制度里面必须加大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责任,我们老是强调说,你不能捂盘惜售公开房源,你不能哄抬房价,你不能囤积居奇,但是一旦出现这样情况以后给他什么样的惩罚,目前从各地来讲的话,这种惩罚的力度都是比较轻的。
发布不实信息、操纵市场、内部交易,证券市场上的一些严惩措施,马光远认为可以借鉴到房地产市场。
马光远:比如说我们看到证券市场里如果出现操纵市场,出现信息欺诈,出现内幕交易,我们认为这种东西好像理所当然,实际上房地产市场也是一样的。房地产市场也存在着一些内幕交易行为,也存在着操纵市场行为,也存在着信息虚假行为,对这些行为有什么必要不可以打击的呢?对房地产市场我们为什么不增加它的违法成本呢?一旦捂盘惜售,一旦哄抬房价,那么按照它的违法所得额给予一定的追究刑事责任,判他五年八年的话,谁还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