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世界的眼光来定位广州总部经济(2)
加快广佛一体化进程,推进广佛都市圈基础设施共建,实现产业互补,信息共享,完善总部经济链条,拓展广州总部经济的承载空间,与深港都市圈形成珠三角的“双核”。
(四)围绕广州和珠三角产业特色,构建集群效应明显、二三产业并重、专业功能互补、相对完善的总部经济产业体系
围绕广州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建设总部经济集群。把发展总部企业与广州的产业特色相结合,充分发挥汽车、石化、电子信息三大支柱产业的综合优势,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配件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计算机及零部件、集成电路、通信设备、新型光电子元器件、汽车电子等)、石化及精细化工业等支柱产业的总部企业,以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等新兴高技术制造业的总部企业,加强与周边城市先进制造业的联系,形成具有强大腹地支撑的制造业总部经济。并与物流业、金融业、会展业、旅游业、中介服务业等五大现代服务业一起作为广州总部经济的主要产业支撑。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尤其是创意产业、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的总部企业,以及商贸流通、旅游等优势服务业的总部企业,与总部经济互惠互利,为总部企业提供良好的支援服务。
(五)充分利用广交会平台,发挥广州商贸优势,吸引世界知名贸易企业在广州设立采购中心或贸易、营运中心,发展贸易和会展特色总部经济
广交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为广州发展总部经济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信息、市场平台。充分利用广交会平台,吸引世界知名贸易企业在穗设立采购中心或贸易、营运中心,发展贸易和会展特色总部经济。在琶洲现阶段的城中村改造和建设规划上纳入总部经济功能,以广交会全面迁入琶洲为契机,打造集大型会展、国际商务、信息交流、行政办公、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现代会展商务区,推动会展及相关总部企业的进驻,打造交易结算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同时利用广交会的成功经验和广州商贸优势,将传统批发市场改造升级为分行业的国际商品展览中心和展贸式交易市场,打造有形市场的总部经济。集中力量建设塑料、石化等大宗工业原材料交易中心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贸易市场,建设国际贸易平台和结算中心。
(六)应对周边城市竞争压力,加大总部经济财税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力度,提高广州总部经济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1.吸引大型跨国公司在穗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的税收优惠和外汇管理优惠政策 首先利用税收减免及返还的优惠政策来吸引跨国公司在穗设立总部。其次,与国家外管局广东分局协调,给跨国公司在穗总部提供资金集中管理及外汇资金跨境运作的管理方便。如在穗总部可接受境内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委托,集中办理与境外母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进出口收付汇,结汇时禁止轧差收付。
2.广州发展总部经济的一般财税优惠政策 对在广州市新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根据注册资本金不同给予不同金额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已在广州市注册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增资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在广州市新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自开业年度起,返还或减半返还一定年限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返还或减半返还一定年限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3.对非总部企业升级为总部企业的广州本地企业,一样给予政策优惠政策和奖励。
(作者是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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