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总部经济政策的九大看点解读(2)
【解读】
如果说总部经济是我市瞄准的未来经济高地,那么“总部基地”的建立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核发动机”。在这样的基地中,总部企业与园区产业高度融合,企业之间相互关联带动,形成企业总部的集聚效应和溢出效应,实现经济发展高端化、集约化和规模化,有利于深圳迅速建成为区域性企业总部中心城市。
看点六:提供最稀缺的土地资源
总部企业办公用地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每年新供用地中,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通过招拍挂等公开方式,用于企业总部办公用地(不含配套等其他用地)需求。
凡已在深圳成长并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企业,鼓励其利用已取得的合法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
【解读】
在土地已经成为深圳最紧缺资源的现在,深圳实施积极的土地支持政策,是对总部企业“高看一眼”、“多帮一把”的最显著体现。在每年新供用地中,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既满足了总部企业用地的需求,又兼顾了市场的公平。对已经拥有合法用地的总部企业,政策强调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土地要用在主业上、用在刀刃上。
看点七:企业办事一路绿灯
总部企业在本市开展连锁经营和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或门店,可免于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直接到所设机构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解读】
总部企业在深圳的市场运营空间,将因政府干预的最大退让和一路绿灯而变得广阔,对于他们来说,政府部门将变成“只在有需要时才想到,找上门便服好务”的经济环境打造者。
看点八:政府“婆婆”背后撑腰
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总部高管和专业人才住房;相关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管理人员优先办理入户手续,为其办理家属招调和随迁手续、居住证等提供便利;本市的企业总部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予以优先办理;企业总部聘请的外籍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办理居留许可将获便利;申办总部企业深港两地车牌。
【解读】
住房、入户、居留、出入境管理……只要是总部企业需要的,政府哪怕再“婆婆妈妈”也要精心办好,让企业解除后顾之忧,于各自所擅长的经济领域放手施展,成就“霸业”。
看点九:10年之约协力同行
享受政策规定的财政补助和奖励的总部企业应保证在深圳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10年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解读】
未来10年是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加快调整投资结构和布局步伐的关键期,也是深圳发展总部经济的黄金机遇期,谋10年跨越,占10年先机,深圳为此不惜巨大投入,也需要总部企业的坚定承诺与协力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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