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五星网 >> 楼宇经济 >> 地产投资 >> 浏览文章

广州商铺不得擅自分割出售

2013/3/20 13:16:56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关于规范商业用房分割登记及交易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开始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其中明文规定,已初始登记的商业用房必须办理分割登记后方可进行分割销售。    在住宅限

    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关于规范商业用房分割登记及交易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开始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其中明文规定,已初始登记的商业用房必须办理分割登记后方可进行分割销售。

    在住宅限购的背景下,一些市民将目光投向了商业地产,特别是分割出售的产权式商铺,由于面积小、总价低、投资门槛不高,最受投资者欢迎。有不少商场的原业权人把物业分割成9—17平方米大小不等的“格仔铺”再转售,单个铺面涉及的总价不算太高,在大多数非专业炒铺客户的承受范围内。

    对此,《意见》规定,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业用房的分割登记,首先要具有固定界限并可以独立使用。商业用房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商业用房的固定界限可以是固定的围护物或明确的界址点闭合形成的界线。这也意味着,今后将禁止开发商以虚拟、划线分割的形式对房屋单元进行分割和登记。

文章关键字:广州商铺,商铺出售,产权式商铺,商业用房分割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换@。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