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厂房交易或缴高额增值收益
深圳一些片区的工业厂房将启动城市更新,引起市场关注。
“从12月开始,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就不接受工业厂房的个人买家了。”近日,深圳多家从事商业地产交易的中介人员向深圳商报记者表示,多单工业厂房的交易临时被取消,新的过户政策即将公布。
12月27日,深圳市国土委相关负责人向深圳商报记者证实,《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将于近日公布。市场纷纷猜测,不仅是限制个人投资者购买,以后深圳工业楼宇的交易将更加严格,甚至缴纳巨额增值收益,导致投资者无利可图,工业楼宇市场的交易将减少,价格也会随之下降。
个人买家遭拒
刘强(化名)在深圳从事商业地产交易近10年,积累了大量写字楼和工业厂房的客户。近日,刘强对记者抱怨,个人投资者不能再购买工业楼宇了。
“我一个1200万元的大单‘飞’走了!”刘强说,从12月开始,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就开始拒绝接受工业楼宇个人买家的交易申请,他不得不将客户的定金退还。
深圳另外两家大型地产中介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现象,并表示,有个人投资者改为以企业名义购买,产权中心才收单,但具体要收多少税费仍未知。
新政策即将出台
市场开始议论,拒绝个人买家的背后,实际上是新政策即将出台。12月27日,深圳市国土委相关负责人向深圳商报记者证实,《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将于近日公布。“但具体内容目前不方便透露。”
据了解,今年1月7日,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但实施细则一直久拖未出。上述《办法》中的第五条已经明确规定,“工业楼宇的受让人须是经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并且必须“符合产业准入条件并通过各区(新区)产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资格审查。”
接受采访的多位中介高层均表示,可能是实施细则迟迟未出,实际上,今年下半年开始,市产权中心又接受了个人买家的交易申请,只是从12月开始,又严禁个人投资者了。
市产权中心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今年以来,一直未接受个人买家的交易申请。
须缴纳巨额增值收益
相比个人还是企业名义购买厂房,刘强更关心的是实施细则中关于工业楼宇交易的增值收益如何缴纳。
在今年1月公布的《办法》中,为避免因工业楼宇流转市场的放开而引发工业用地炒作、工业楼宇投机买卖等扰乱工业楼宇交易市场的行为,该《办法》对工业楼宇转让的增值收益上缴国土基金及其上缴比例进行了规定。首先,工业楼宇转让的增值收益额未超过扣减总金额50%的部分,按50%的比例上缴;其次,工业楼宇转让的增值收益额超过扣减总金额50%的部分,按60%的比例上缴;最后,工业楼宇转让后,自工业楼宇完成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再转让的,应全额上缴增值收益。
记者近日从一份流传于市场的“实施细则”版本中看到,关于增值收益的表述更加严格:工业楼宇转让的增值收益额未超过扣减总金额30%的部分,免缴增值收益;超过扣减总金额30%未超过50%的部分,按50%比例上缴;超过扣减总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按60%比例上缴;超过扣减总金额100%的部分,按照100%的比例上缴。
厂房价格或将下降
“现在很多厂房的市场价格上涨,比登记价高出近10倍。”刘强举例说,以车公庙片区的天吉大厦为例,房产证上的登记单价仅为2800元/平方米,但市场价已经是2万元/平方米,价格上涨近10倍,即使扣除一般的交易税费,增值收益部分也远超扣减总金额的100%。
“那就是说,即使市场价格上涨,业主也要将增值收益基本全部上交。”刘强说,以后工业楼宇的交易基本可以“归零”了,他将来也只能做写字楼的生意了。
“这会导致将来工业楼宇投资交易减少,在一段时间内工业厂房的市场价格会下降。”深圳一家不愿具名的房地产评估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办法》中规定的受让人须是企业、转让增值收益按比例上缴政府等,其目的是将工业地产真正落在需要的企业手中,市场上有真实需求的企业还是很多的,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工业楼宇基本无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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