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鼓励楼宇经济发展 最高扶持3000万
近日,天津开发区出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楼宇经济招商的暂行办法》,鼓励企业落户泰达,推动区域楼宇经济发展。根据《暂行办法》,开发区将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按照企业的特点和需求给予运营、财政税收、办公用房、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企业最多可获得3000万元的运营扶持。
企业最高可获3000万扶持
目前,天津开发区已经拥有重点商务楼宇项目30余个,包括泰达现代服务产业区(MSD)、泰达服务外包园和北塘企业总部园区3大重点楼宇聚集区,建成了一批各有特色的商务楼宇,可满足各种企业的办公需求,为北京科技创新型企业落户提供多样化的承载空间。
根据《暂行办法》,落户开发区的3大类企业将获得不同的政策支持。其中,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0亿元(含)以上的将获得3000万元的扶持;注册资本50亿元以下、10亿元(含)以上的,将给予2000万元的扶持;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500万元的扶持;注册资本5亿元以下、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的扶持。对于各类银行在开发区设立的一级分行给予200万元的运营扶持。
同时,这些企业在开发区购买的自用办公用房,将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给予最高1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扶持,扶持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各类企业均有针对性政策
按照《暂行办法》,经过认定的管理型营运中心、销售或采购中心、商业连锁中心及金融企业总部核心业务部,开发区将根据企业的类型给予运营扶持,企业在开发区购买的自用办公用房,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给予最高9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扶持,扶持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此外,经过开发区认定的专业服务、物流、贸易、服务外包企业,将享受财政税收、人才、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扶持。如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留成部分,将在3年内给予最高100%的财政扶持,其后3年给予50%的财政扶持;自获利年度起,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留成部分,3年内给予最高100%的财政扶持,其后3年给予50%的财政扶持。而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按其缴纳的薪资个人所得税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留成部分给予5年内最高100%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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