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版稳定房地产新政出炉
近日,一份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房地产界微信朋友圈内相互转发,引来热议。
据了解,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地施政”的要求。根据我省实际,围绕“合理安排住房及用地供应”和“支持鼓励居民住房消费”两大重点,进行了详细部署。可以说,这是浙江版的新一轮稳定房地产政策。
事关稳投资促消费
房地产地位很重要
这份通知的一大看点,是对房地产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充分肯定。通知称,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两美”浙江的重要内容,在稳定投资、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此,各地要充分认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一方面,要采取积极措施,落实商品房销售目标任务;同时要保持房地产投资持续平稳增长,支持房地产企业参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五水共治”、养生养老等领域投资发展。
控制供地规模节奏
减轻下游库存压力
今年3月下旬,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通知明确指出,对于住房供应明显偏多或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采取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同时对于住房供求矛盾较突出的热点城市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这也体现了分类调控的要求,不再像过去那样搞“一刀切”,而是因地施政。
为落实这一政策精神,我省通知也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有保有压,控制好住宅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同时在供地节奏把握方面,进一步细化,使之更具操作性。
我省的具体要求是,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过大,消化周期超过2年的市、县(市、区),或在售、在建待售商品住宅和已出让待建商品住宅用地过多,累计消化周期超过3年的市、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今年上半年,全省商品住宅销售同比有明显增长,但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地产销售仍然偏冷。为此,通知要求对非住宅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非住宅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明显减少商业办公等综合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供应。
对政府从源头上控制土地供应规模和节奏,不少业内人士予以积极评价。目前一些地方的商品房高库存,与前些年土地出让规模过大有直接关系。加上去年春节后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销售大幅下滑,新增供应量超过销售量,库存压力不断加剧。
金华市区先行先试,从去年初开始就明显放缓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一年多来,金华主城区出让的大型住宅用地仅农工商湖海城市花园和金地的江南逸两宗,有效减轻了下游的库存消化压力。截至6月底,金华市区商品住房消化周期已缩短至17.3个月,创近年新低。
鼓励购房新招不少
推进“公转商”贴息
支持鼓励居民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我省这次出台新政策的核心精神。买房子,一直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话题,为了促进住房消费,我省这次放出了不少新招。
比如,要求全面清理住房公积金使用障碍和门槛,继续推进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试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物业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稳妥推进“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化业务试点。
浙江工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虞晓芬认为,随着楼市成交回暖,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普遍感到资金不足,这个原来靠内部小循环的体制需要创新和变革。一些地方试点公积金“公转商”贷款给予贴息的举措,目的就在于缓解公积金压力。另外,将公积金贷款作为资产包实现证券化,也是解决公积金问题的办法之一。
目前,各地公积金资金吃紧放贷难,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例,目前未放贷款已积压逾4亿元,放贷轮候期长达半年多。我市公积金最紧张的兰溪,放贷轮候期更是长达13个月。
为此,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鼓励和推动“公转商”搭桥贷款,但购房户普遍不愿承担搭桥期间产生的利差,认为增加了自己的购房负担。今年7月1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试点推出“公转商”贴息贷款,用贴息小资金撬动大杠杆,四两拨千斤,使积压的公积金贷款及时放贷,大大缓解了开发商的销售资金回笼难问题。
再比如,通知要求各地采取优惠措施,引导被征收补偿对象选择货币化安置,打通普通商品住房与安置住房通道。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长的城市,要提高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比例,积极引导被征收对象通过领取“房票”、团购服务、货币补偿等方式购买商品住房。
金华市区在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中,通过购房券补贴15%的方式鼓励货币化安置。今年春节以来,购房券撬动住房消费累计已超过10亿元,有效促进了住房消费。今年3~6月,市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成交量环比逐月增长,进一步巩固了楼市回暖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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