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用三年时间建成规范有序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楼宇经济体系
连日来,嘉兴海盐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楼宇经济提质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楼宇经济提质发展的若干政策》等系列新政,加大规划引导、扶持奖励、资源倾斜的力度,激发市场主体动力,切实推动楼宇经济提质发展,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规范、有序、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楼宇经济体系。
规划引领有序发展
根据新政,海盐县将统一布局楼宇经济功能区块和主要业态,促进商务楼宇集聚和合理布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商务楼宇发展格局。明确县中心城区和各镇(街道)不同功能区块发展重点,避免同一区域楼宇功能雷同、过度竞争、重复建设。结合现有产业规划、特色产业区块、重点发展行业,鼓励扶持一批适合楼宇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工业。
海盐县将以海盐科技城、县经济开发区、海盐核电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等服务业发展平台为依托,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核电生产性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教育培训、休闲旅游和健康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利用楼宇空间大力发展物联网、通信产品、大数据和云服务、装备电子、智能装备等信息产业,在新型纺织、品牌鞋服、时尚智能家居、装饰材料、健康食品等领域,利用楼宇空间建设一批集研发、设计、小型制造、展示、贸易等于一体的产业链服务基地。
“盘活一批”“提升一批”
为用足、用好现有楼宇资源,海盐县将已投入使用两年以上、入驻率低于70%的楼宇作为“盘活一批”重点对象,对相关楼宇进行改造提升、业态调整、功能置换和定向招商,减少楼宇空置面积。针对老旧楼宇集中区域、市区内闲置工业用房等,将充分利用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和“两退两进”政策,规划实施连片、成块开发方案,推动楼宇区块有机更新。
海盐县将因楼制宜制定精细化服务菜单,加大对楼宇入驻企业“三名”工程培育,促进入驻企业提升规模档次、产业层次和品牌影响力。成立扶持楼宇经济发展的专项产业基金,对新兴产业发展、总部经济发展、中介服务提升等具有引领作用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海盐县将通过“功能混合”模式,合理调整周边业态和配套文教卫体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县级楼宇经济信息管理平台,动态掌握全县重点楼宇和特色楼宇主要发展指标。每年安排一定额度资金,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基金制”市场化运作等措施支持楼宇经济健康发展。
多重奖励激发动力
新政明确,在海盐县范围内通过租赁、购置可用于兴办服务业的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或可用于兴办服务业的总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组团建筑,可享受奖励政策。
海盐县对新引进设立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将根据其组织形式、楼宇取得方式、行业类别、经营规模给予楼宇招商主体相应的一次性招商奖励。对2012年至2014年期间投入使用的楼宇,入驻率达到90%以上,规模在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或8000平方米以上的,将分别给予楼宇招商主体5万元、10万元或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2015年及以后投入使用的楼宇,入驻率达到70%以上的,规模在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或8000平方米以上的,将分别给予楼宇招商主体10万元、15万元或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聘请专业物业管理企业的楼宇开发单位(业委会)、经认定的市级特色楼宇招商主体和楼宇年度税收总额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或3000万元的,海盐县也将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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