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企业销售奖励
文章导读:游戏企业自主研发的游戏产品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正式上线运营的,年度销售总额达到3000—6000万元的部分按1.5%给予补助,6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5%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填报单位:滨江区文创办 政策编号:
政策简称 |
文化创意企业销售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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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游戏企业自主研发的游戏产品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正式上线运营的,年度销售总额达到3000—6000万元的部分按1.5%给予补助,6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5%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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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我区注册并经区文创办备案的从事动漫游戏业务的文化创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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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
地址 |
滨江区政府5楼152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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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859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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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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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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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文创企业认定备案发文; 5.申报年度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若审计报告尚未完成,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和本年度近期会计报表); 6.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7.作品知识版权确认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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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次年年初 |
文章关键字:高新创业政策,文化创意企业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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