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类奖励
文章导读:鼓励企业设立或与院校合作设立动漫游戏、工业设计、影视传媒、数字出版等产业研发(技术、创作)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填报单位:滨江区文创办 政策编号:
政策简称 |
文化创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类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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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鼓励企业设立或与院校合作设立动漫游戏、工业设计、影视传媒、数字出版等产业研发(技术、创作)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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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我区注册并经区文创办备案的从事动漫游戏、设计服务、现代传媒、文化会展业等的文化创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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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
地址 |
滨江区政府5楼152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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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859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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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天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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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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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文创企业认定备案发文; 5.申报年度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若审计报告尚未完成,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和本年度近期会计报表); 6.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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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次年年初 |
文章关键字:高新创业政策,文化创意企业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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