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旅游优秀企业奖励
文章导读:凡符合区鼓励发展的商贸流通、住宿企业,当年对区贡献达到100万元、2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政策简称 |
商贸旅游优秀企业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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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凡符合区鼓励发展的商贸流通、住宿企业,当年对区贡献达到100万元、2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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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企业注册在我区。 2、企业经营情况、品牌信誉度良好。 3、企业主要经营者积极进取、业绩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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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人 |
部门 |
杭州高新区(滨江)商务局 |
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政府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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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702050、87702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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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哲正、陈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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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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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申请报告。 2、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3、审计报告。 4、根据不同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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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次年一季度 |
文章关键字:高新创业政策,商贸旅游企业奖励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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