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企业房产税优惠
文章导读:对在我省设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省金融主管部门确认并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对从省外、境外新引入成立的大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三年内免征房产税。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40
政策简称 |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企业房产税优惠 |
|
政策内容 |
对在我省设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省金融主管部门确认并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对从省外、境外新引入成立的大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三年内免征房产税。 |
|
申报条件 |
符合上述内容的企业。 |
|
受理人 |
部门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
地址 |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
|
电话 |
12366,88867993 |
|
联系人 |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
|
网址 |
||
申报材料 |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2)股权投资管理公司认定证书和证明文件。(3)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最近月份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报表(如财务报表已录入系统,则不需要提供)。 |
|
申报时间 |
次年统一期限办理 |
文章关键字:高新税收政策,企业房产税优惠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下一篇:创意文化产业基地企业房产税优惠上一篇:引进金融机构总部企业房产税优惠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换@。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