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文章导读:为水利治理工程、旧城改造而搬迁,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而造成当年营业收入和利润均比上年减少的企业可酌情减免。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51
政策简称 |
搬迁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
|
政策内容 |
为水利治理工程、旧城改造而搬迁,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而造成当年营业收入和利润均比上年减少的企业可酌情减免。 |
|
申报条件 |
符合上述内容的企业。 |
|
受理人 |
部门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
地址 |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
|
电话 |
12366,88867993 |
|
联系人 |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
|
网址 |
|
|
申报材料 |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2)缴费当年政府要求其搬迁的通知或文件;(3)经中介机构审核确认的财务报表(包含上年度数据)。 |
|
申报时间 |
次年6月底前 |
文章关键字:高新税收政策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下一篇:技术开发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上一篇:亏损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换@。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