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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总部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2016/1/6 10:28:46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跨省企业集团的本省总部(含销售、研发等功能性机构)、新引进三年内的省外企业集团总部(新引进的省外企业集团总部3年内)企业可酌情减免。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61

政策简称

企业集团总部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政策内容

跨省企业集团的本省总部(含销售、研发等功能性机构)、新引进三年内的省外企业集团总部(新引进的省外企业集团总部3年内)企业可酌情减免。

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内容的企业。

受理人

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地址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电话

12366,88867993

联系人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网址

申报材料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2)企业集团总部出具的本集团公司情况说明材料;(3)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材料;(4)企业集团章程。

申报时间

次年6月底前

文章关键字:高新税收政策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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