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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业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2016/1/6 10:29:41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鼓励发展的服务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分离后新设立三年内的服务企业可酌情减免。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64

政策简称

现代服务业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政策内容

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鼓励发展的服务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分离后新设立三年内的服务企业可酌情减免。

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内容的企业。

受理人

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地址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电话

12366,88867993

联系人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网址

 

申报材料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3)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鼓励发展的服务业企业认定文件或与原企业分离设立服务企业的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次年6月底前

文章关键字:高新税收政策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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