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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下岗(失业)、残疾、退役人员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2016/1/6 10:31:20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且与上述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酌情减免。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69

政策简称

安置下岗(失业)、残疾、退役人员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政策内容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且与上述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酌情减免。

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内容的企业。

受理人

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地址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电话

12366,88867993

联系人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网址

申报材料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2)《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或《残疾人证》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复印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原件,加戳记后退回;(3)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单位工资清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为上述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证明件。

申报时间

次年3月底前备案

文章关键字:高新税收政策,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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