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下岗(失业)、残疾、退役人员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文章导读: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且与上述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酌情减免。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69
政策简称 |
安置下岗(失业)、残疾、退役人员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
|
政策内容 |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且与上述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酌情减免。 |
|
申报条件 |
符合上述内容的企业。 |
|
受理人 |
部门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
地址 |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
|
电话 |
12366,88867993 |
|
联系人 |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
|
网址 |
||
申报材料 |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2)《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或《残疾人证》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复印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原件,加戳记后退回;(3)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单位工资清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为上述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证明件。 |
|
申报时间 |
次年3月底前备案 |
文章关键字:高新税收政策,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换@。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