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劳务营业税优惠
文章导读: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73
政策简称 |
教育劳务营业税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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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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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符合上述内容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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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
地址 |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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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2366,88867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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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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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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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2)物价主管部门核准收费的批准或备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普通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经省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经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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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即报即备,实行一次性报备。 |
文章关键字:高新税收政策,教育劳务营业税优惠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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