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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6/1/6 10:39:14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期限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84

政策简称

文化体制改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内容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期限201411日起至20181231日。

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

受理人

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地址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电话

12366,88867993

联系人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网址

申报材料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

申报时间

年度清缴结束前

文章关键字:高新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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