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文章导读: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89
政策简称 |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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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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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上述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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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
地址 |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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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2366,88867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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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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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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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3)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4)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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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年度清缴结束前 |
文章关键字:高新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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