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浙商人才引进的税收优惠政策
文章导读: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的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98
政策简称 |
支持浙商人才引进的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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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的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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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符合上述内容的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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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
地址 |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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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2366,88867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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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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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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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2)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3)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和确认书;(4)其他相关详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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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授(获)奖后30日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
文章关键字:高新税收政策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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