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填报单位: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
政策简称 |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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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每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在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以加快其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快速发展。对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相关地方应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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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 (3)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4)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5)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6)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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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 |
地址 |
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大楼153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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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702159、87703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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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蔡一尘、周明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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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www.5050pla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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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具体申报通知请关注杭州高新区“5050计划”网站(http://www.5050plan.com/)、杭州海外人才网(http://www.hzzjlx.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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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根据每年申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