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创建科技创新服务机构
文章导读:新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填报单位:区科技局 政策编号:
政策简称 |
鼓励创建科技创新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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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新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给予5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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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
新认定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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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区科技局 |
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1424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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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703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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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佳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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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hhtz.gov.cn/hhtz (科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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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经认定后由区科技局按政策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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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区科技局统一发文下达奖励资金。 |
文章关键字:高新创新政策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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