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遇“赠送面积”要留心
“送阳台”、“送设备平台”、“送飘窗”、“送地下室”……此类买房送面积的手段曾经一度是开发商最有效的营销卖点。杭州户型史上甚至出现过“逆天”的LOFT户型,90平方米实用空间曾达到170平方米。
不过随着2014年7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以来,开发商不敢随意乱送“面积”了。在开发商的宣传中,“大面积赠送”也开始大幅减少。
但是,近日有购房者反映,在淳安县千岛湖镇上的几个楼盘,在销售宣传中号称得房率达到100%甚至以上。“80多平方米的面积,可拓展的面积达20平方米”,该购房者称,赠送的近20个平方米,开发商方面表示后续将通过对“通高”、“错层”、“挑高”的露台等改造来获得。
情况是否真是如此?大范围的浇筑,是否涉及违章建筑?……带着这些疑问,记者专门去千岛湖进行了一番调查。
“二次浇筑”为重要卖点 购房后要求签订二次改造协议普遍
“红色区域全部是赠送面积”,在千岛湖镇一个叫“汇宇·和庭”的售楼处,现场置业顾问在介绍在售房源时把面积赠送作为一个“重点”向在场的购房者介绍到。
汇宇·和庭位于千岛湖珍珠半岛,地块南临珍珠大道,北临中轴溪绿化带,项目规划由9幢点板结合的高层住宅、两层独立商业用房组成,目前在售户型为84平方米-127平方米不等,“每个户型都有不同大小的赠送面积”。
据现场置业顾问介绍,所赠送的面积主要通过露台浇筑等方式来进行拓展,而这些露台面积,则主要通过“通高”、“错层”、“挑高”等方式来“获得”,按照现在的规定,这些露台都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就像这个户型,现在模型显示中空的地方,到时候交付之后我们进行统一浇筑。”该置业顾问介绍,和庭每一幢房源都有奇、偶层等设计,比如露台的隔壁会有一个挑高的“空洞”,这个“空洞”则在项目交付后由第三方进行统一建设,把露台的上方和隔壁的“空洞”改造为“阳台”,这个“阳台”外围,后续可根据需要采用玻璃窗户进行包围,与原设计的“半个房间”相连成为一个完整的“房间”或者其他功能区。以84平方米户型为例,可拓展面积为20平方米;86平方米户型则可拓展面积为25平方米;最大的127平方米户型,可拓展面积则达29平方米。
为了更直接地体现“赠送面积”,和庭还在现场售楼处建设了样板房。“样板房呈现的每个户型,都是把露台等改造之后的样子,也就是说最后你交付拿到的房子。”
据介绍,若购买和庭的房源,除了签署购房合同外,还需要再签订一份二次改造协议。“这个协议我们是所有购房者买房时统一进行签署的,也就是说买房的另外一个条件就是同意后续的统一改建扩建,之后我们会委托第三方来进行浇筑,费用则按照购买户型的大小来收取,比如127平方米户型,大概收取4000元左右的费用。”
当记者提出“统一扩建”之后是否会有质量以及“违章”等风险时,该置业顾问表示,所有的浇筑质量要求和房屋建筑将执行统一的标准,因此不用担心。“至于是否会违章,这也不用担心,我们所有浇筑,都不会改变建筑本身的外立面和结构,在设计时就已经预留了空间,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违章浇筑。”
与汇宇·和庭类似做法的还有同在珍珠半岛的千岛湖壹号项目,该项目也设计了挑高露台等,给后期的改造扩建提供可能。“不过我们后期只负责浇筑好,而且这浇筑好的部分不能直接包进来,成为室内的各功能使用区域。”千岛湖壹号的现场置业顾问介绍,“后期改造到时候是与第三方签署协议,成本则要按照你所买的户型大小收取不等的费用。”
该现场置业顾问表示,因为千岛湖壹号后期物业为绿城物业,而绿城物业是明确不允许包阳台的,因此在项目交付后,开发商方面只会对挑高露台等委托第三方进行统一浇筑。至于后续是否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该置业顾问直言,“按照目前的建筑计算方式,这其实算是一种‘偷面积’,但这也是现在房地产行业内的潜规则,而且我们浇筑的部分,并没有影响房屋本身的外立面,外面的栏杆等原先就在设计之内。”
住建局:任何未经过规划审批的改扩建行为都是违规建设行为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宣传“赠送面积”时,开发商的态度也有些区别。像汇宇·和庭,在现场户型图以及样板房展示方面,直接把可“偷”的面积呈现。而千岛湖壹号,在户型图上,则仅把设备阳台的可拓展面积标注为“百变空间”或“灵动空间”等,挑高露台等浇筑部门则主要以置业顾问的现场介绍为主。
“我们所有的政策都是和杭州一样的,一切没有经过规划审批的任何改扩建行为,明确都是违法行为。”对此,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就是说像和庭、千岛湖壹号等项目对购房者介绍的所谓的后期改扩建,只要是没有通过规划审批的,都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届时相关执法部门也将有权干预和拆除。
该负责人介绍,过去杭州市场上,不少开发商绞尽脑汁在搞户型创新,为了“偷面积”使出了浑身解数,楼市中赠送面积的做法非常普遍,而这种做法在千岛湖市场也是屡见不鲜。“认定以后的浇筑以及阳台等行为是否违法,最直接的就是看他们通过审批的规划图里有没有这个规划,没有的话,那肯定是违规建设行为。”而对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对购房者所做的承诺和介绍,该部门的态度也非常明确。“这肯定是虚假广告,我们也会按照相关的规定、法规去规范他们的行为。”
据介绍,早在去年,就有购房者向相关部门咨询开发商承诺送的面积是否合法,房产管理科等相关部门除了对违规建设行为进行明确外,还协同工商等部门对开发商的楼书、样板房现场以及宣传说辞进行规范,对于并未通过规划审批的部分,进行明确的告知和区分。“下一步,根据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们也会去现场了解情况,如情况属实,将会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规范以及提出整改。”
同时,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提醒,购房者在买房时,对于开发商承诺的各类赠送面积等,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可让开发商提供规划许可证,对比图纸看一下,赠送空间是否在审批范围内;或者自己到淳安县住建局或相关职能部门查资料,了解楼盘审批建筑范围,只要不在规划审批许可范围内,职能部门都有权进行拆除整顿。
多位资深业内人士则提醒,所谓的赠送面积,并不是真正的白送。“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赠送面积的部分,实际上一样要出成本,最后这些成本都会分摊到购房者头上。”同时,这些赠送的露台、飘窗等,实际上是开发商扩大了容积率,意味着公共空间等要让出一定的面积,也会影响业主的整体舒适度。另外,赠送的面积,并不计在产权面积之内,不受法律认可,遇到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购房者的权益也将得不到保护。而且,如挑高楼层等赠送面积一般都需要进行另外搭建或特殊装修,因要考虑到承重的问题,若装修不当,很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事实上,为应对开发商的“偷面积”行为,多年来,规划管理部门不断出台相关的规定政策,从规划源头上对该类行为进行约束。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了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该规范自当年7月1日起实施。在新版规范中,开发商常用的飘窗、双层挑高露台、地下室等赠送空间,将不再以全赠送的形式出现。去年8月份,杭州市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筑工程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房屋主体结构内的建筑空间,无论其名称如何(标注阳台、飘窗、露台、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均视为主体房屋,按主体结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其中阳台进深不得超过2.4米,飘窗外沿突出外墙面不得超过0.7米,超过的阳台或飘窗,均视为主体房屋计算全面积。以阳台为例,进深在2.4米以内,在主体结构内的全部阳台将全部算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则将算一半的面积;而进深超过2.4米的,则不管是否在主体结构外,整个阳台都将计算面积。之后,杭州市还出台了《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从今年3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其中规定在房屋装修中禁止违法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禁止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擅自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