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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出台政策扶持总部经济 一次奖300万

2016/6/1 13:47:02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北京怀柔区日前出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鼓励总部企业来怀发展。对新注册设立且经认定为总部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对新注册设立且经认定为总部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北京怀柔区日前出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鼓励总部企业来怀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非首都功能产业疏解过程中,北京市城六区禁止新迁入京外中央企业总部,严控新增其他总部企业在城六区集聚,一些企业总部将选择在郊区发展,我们就是看准了这样的机遇。”怀柔区商务委对外经贸科科长李元元说,在积极落实本市促进总部企业在京发展若干政策的基础上,怀柔区此次进一步优化了政策环境,更加侧重对新入驻总部企业的扶持。

    具体包括:对新注册设立且经认定为总部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大型央企地区总部、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地区总部,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据悉,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对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与全市出台的促进总部企业在京发展的若干政策标准一致,既对其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拥有控制权或行使管理权的企业组织,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本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二是跨地区或跨境经营,且在京外至少拥有1个分(子)公司;三是资产合计和年营业收入均在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企业,或资产合计和年营业收入均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准总部企业),或区总部企业联席会议确定的其它符合怀柔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总部企业。

    “对一些新注册设立、资产未达到1亿元的轻资产企业,可享受总部企业财政贡献奖励政策。”李元元介绍,在办公用房补贴方面,对新在怀注册或迁入本区、且在1个年度内实现营业收入5亿元(含)以上、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对自用办公面积原则上可享受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支持。

    目前,怀柔区有玛氏、红星等总部企业39家,其中由全市认定的重点总部企业10家。总部企业数虽占全区企业法人数的1.2%,但营业收入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及重点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总和的66.8%,上缴税金占全区各项税收的28.4%。

    “随着扶持总部经济政策细则出台,将吸引一批总部企业陆续在怀落户生根。未来,怀柔也将大力培育总部企业在怀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怀柔区商务委主任张学君表示。(原标题:怀柔出台政策扶持总部经济 一次奖300万 通讯员:张佳玮)

文章关键字:怀柔区总部经济
来源:人民网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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