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开处方”盘活闲置厂房
鼓励土地权利人采取出让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工业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
如何盘活闲置厂房,提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对促进台州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显得尤其重要。
最近几年,台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出台优化工业用地配置、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存量用地实施“优二进三”“退二进三”等相关文件。
“从总体上来就,台州企业闲置厂房的现象还是存在不少的,我们希望通过政府方面出台的政策支持,来盘活企业闲置厂房、优化工业用地配置。”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郏文秋说。
工业项目差别化工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在今年的4月份,台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优化工业用地配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文件,其中就提到了实行工业项目差别化工地。
那什么是工业项目差别化用地呢?文件指出,对符合省、市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经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体研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类别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地特地出让底价。
换句话说,假如原先一亩工业用地的出让最低价格为20万元,如果符合省、市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那么该工业用地的出让最低价格可以按70%来算,则为14万元。
“这对于企业的工业用地成本来说,可以节省一笔不少的成本。”郏文秋说。
据悉,根据工业项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有三种工业用地的供应方式:国有土地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赁后出让。
允许工业用地适度流转,鼓励发展工业地产
随着政策的支持和优化,政府方面也开始放宽工业用地的流转手续。在《若干意见》中就提到,鼓励和允许工业工地适度流转。
其中,有一点讲到,鼓励土地权利人采取出让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工业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
对城市或镇规划确定的工业区块已调整为非工业用途的,在保持主体建筑不变前提下,经相关部门同意,适当改造出租用于兴办生产性物流、工业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但保留工业用途不变。
“现在出租厂房的方式来盘活闲置厂房是比较常见的,也是‘优二进三’可行性的一种方式。”郏文秋说。
对于这一点,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处长胡坚也表示,在优化工业用地配置上,他们也鼓励发展工业地产,允许工业用地的适度流转。
“任何出租厂房用于第三产业的发展,都需要合法的审批手续。但无论如何,工业用地的用途性质是保持不变的。”胡坚说。(原标题:我市“开处方”盘活闲置厂房 记者:朱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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