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打造总部经济聚集地
日前发布的天津市提出,助力民营企业总部经济发展,对在津新设总部的企业按实收资本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按照其首年地方财政贡献额度分3年给予奖励。
市合作交流系统作为天津市国内招商引资的主力军,将在全市招商引资过程中发挥好民营经济“19条”政策优势,有效激发民营经济来津投资意愿,发挥民营经济在推动天津市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合作交流办招商管理处工作人员刘乃川表示,此次扶持政策中有重点吸引总部经济的政策,我们要重点利用这项政策争取将天津打造为总部经济的聚集地。
今年,市合作交流办将围绕天津市出台的“天津八条”“智能科技产业政策”“海河英才计划”“一制三化”“民营经济19条”等政策,讲好天津故事,树立城市品牌。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打造更安全、更自由、更开放的营商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来津,在招商过程中不能只关心项目的进展,更要关心企业的整体需求和发展,对来津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和支持,这样才能让企业在天津真正扎根发展。
“在招商过程中,吸引项目来津落户发展的主要吸引力便是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这次‘19条’中有很多利好企业发展的土地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和自主研发奖励政策,我们在招商的过程中要切实结合企业的特点和需求,配合相关市级部门,将这些政策运用到实处,将政策的作用发挥到极致,真正做到让政策为企业插上腾飞的翅膀。”刘乃川告诉记者,“我们还要通过企业的受益达到以商招商效果加强产业聚集,通过‘19条’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真正让企业在税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利好,达到以商招商的口碑效应,加强同产业上下游企业的产业聚集。同时,按照企业的行业特点和未来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开放政策优势和历史发展机遇,给予企业正确的引导,切实从企业的利益出发,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帮助引导企业开拓新的发展领域,探索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原标题:打造总部经济聚集地 记者: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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