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得收取中介“看房费”或索取其他不当利益
(原标题:物业不得收取中介“看房费”或索取其他不当利益 记者:岳雁 通讯员:房轩中)
杭州的二手房市场,2020年可以说是量价齐升,2021年依然很热,根据透明售房网数据显示,1月11日至17日成交近2400套,稳中有增。
二手房市场火热,房产中介忙活,出现了一些小区物业收取“看房费”的现象。
对此,杭州市住保房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市物业管理协会和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核实情况、剖析问题、加强协商、解决矛盾。
据调查,目前杭州确实存在一些小区物业企业向中介企业收取“看房费”的情况,一般收费在20-50元/次不等。也有部分大型物业企业和大型中介企业经协商达成协议,约定按年一次性收取看房费。
物业协会和中介协会召集双方会员单位、企业代表进行专题座谈,达成共识,于近日联合出台《杭州市房地产中介企业带客进物管小区看房操作规范》,在出入规范、看房人数、看房时长、文明礼仪等方面做了11条具体约定,作为两大行业从业人员的共同行为准则。
其中,规范了房地产中介人员进入物管小区开展线下看房业务,应佩戴统一工作牌,持有业主书面或电子授权委托书,主动到物业门岗处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出示身份证明,登记联系方式、带看物业地址及套数、进出时间等内容。
随行进入小区人员原则上一次不超过4人(含中介人员),并配合登记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除另有规定外,物业不得强行要求登记随行看房人员的联系方式。
中介人员应带随行人员按照物业指定出入口进出,随行人员不得单独逗留。
中介带客看房过程中,物业人员一般不需陪同看房,业主另有书面要求陪同看房的除外。
中介带客看房时,每套房屋看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一次性看房多套的,可以累计看房时间。
业主及亲属亲自陪同看房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物业人员可以要求中介人员用统一工作牌换取小区访客卡,离开小区时物业人员应记录出门时间,并及时退还工作牌。
中介带客看房过程中,应举止文明,不得有随意张贴广告、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不得随意变更看房楼幢;看房过程中不得打扰业主生活。
对于物业人员也作出规范了,包括:物业人员在完成进出小区登记工作后,应为中介人员开展正常带客看房业务提供便利,不得收取“看房费”或索取其他不当利益;业主因出租或出售房屋委托物业保管钥匙的,物业应当与其签订钥匙保管协议,明确钥匙保管、陪同看房等个性化服务事项,如需向业主另行收费的,应当一并告知并获得其认可;物业人员开展进出登记、陪同带看、钥匙领用等工作时应举止文明,不得无端阻拦,不得无故索取客户信息,不得暗示客户跳单。
此外,房地产中介企业可以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形成合作关系并签订相关协议,但合作内容不得违反小区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的《管理规约》以及其他管理规范。
该《操作规范》还明确提出,违规房地产中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将计入诚信档案及灰名单考核范围;违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将计入诚信档案及市优项目考评范围。
据悉,《操作规范》已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昨天,快报记者也询问了多位中介经纪人。今年开始,他们去各小区带客看房时,之前收取看房费用的各小区物业确实已不再收取这笔中介带客看房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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