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今起改为日常受理
文章导读: 今天起,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受理方式有重大调整,由原先的集中受理改为日常受理。同时,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工作公告今天在《杭州日报》上发布。
此次经济适用房受理对象为申请人在1986年12月31日前出生
今天起,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受理方式有重大调整,由原先的集中受理改为日常受理。同时,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工作公告今天在《杭州日报》上发布。
此次经济适用房受理对象为申请人在198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家庭,具体申请条件为:(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个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14462.4元)。
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4人(含)以上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4人以下申请家庭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规定,此次将对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单独供应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从而使保障房源供应更为合理。
据了解,今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目标任务为公开销售50万平方米。上半年,市房产管理部门已完成27.97万平方米的公开销售任务,下半年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面积约为2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实施日常受理后,市房产管理部门将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受理情况,以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筹集工作。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拨房源后,市房产管理部门将在第一时间组织公开销售选房。
文章关键字:经济适用房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8032 返回顶部
下一篇:公交、医保将实现大杭州“一卡通”上一篇:杭州市强势推进现代服务业大发展
相关阅读:
- ·谎称有能力搞到经济适用房 骗取订金40(07/09)
- ·杭州经济适用房脚步放慢 保障房进入“(11/07)
- ·杭州经济适用房买卖办理流程(09/11)
- ·杭州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政策(08/16)
- ·宁波经济适用房经济不适用 生活配套待(08/22)
- ·奉化黄家塘经济适用房今起申购(08/06)
- ·海曙区蒲家经济适用房开始销售(06/19)
- ·宁海县经济适用房五期即将建成交付使用(06/06)
- ·宁波本月起启用新版经适房买卖合同(06/02)
- ·宁波海曙区经济适用房明起开始申购(12/28)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换@。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