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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商铺要谨防“二房东”欺诈陷阱

2013/4/22 15:03:37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近日,原在某企业上班的郭女士决定辞职创业,计划在长安长青街附近找一间商铺从事皮具零售生意。郭女士实地考察后发现,长青街上挂牌转让的商铺寥寥无几。无奈之下,郭女士只得到附近的中介公司寻求帮忙。   租铺

  近日,原在某企业上班的郭女士决定辞职创业,计划在长安长青街附近找一间商铺从事皮具零售生意。郭女士实地考察后发现,长青街上挂牌转让的商铺寥寥无几。无奈之下,郭女士只得到附近的中介公司寻求帮忙。

  租铺心切 匆忙敲定铺源

  地王广场某中介公司韩先生了解郭女士的需求后,马上向郭女士推荐了一间临街商铺。该商铺面积为54㎡,月租3万元/月,承租人转让2年使用权,转让费25万。

  郭女士算了一笔账,如果算上转让费和中介费,该商铺月租逾4万元。当她表示转让费过高时,该中介人员劝说郭女士,由于长青街商家整体经营效益不错,商铺转让的情况少之又少,即使有商铺需要转让,多数直接在长青街商家之间就消化掉了,这间商铺算是“笋货”。

  在中介人员给郭女士分析了这家商铺的价值之后,她接受了这个价格,希望能早日租下商铺,开始自己的创业之路。

  承租方不愿出示原租赁合同

  由于租期仅有两年,郭女士跟中介人员提出,能否直接约房东签约,以签下更长的租赁期限。该中介人员却建议郭女士跟承租方签约,若跟房东签约,除了承租方25万的转让费,房东还需额外5万元的“茶水费”。

  那岂不是又多一笔费用?正在郭女士犹豫的时候,该中介人员继续劝告郭女士,“我先帮你约承租方出来洽谈,你首先跟承租人签约两年,合同到期后,你跟房东再签约的话,这样就能省下这笔费用。”

  租铺心切的郭女士,当天晚上就与承租方面谈。最后,双方商定,以月租3万元,转让费22万的价格成交。郭女士表示,要先看承租人与房东签署的租赁合同,再签约。承租人却说,忘记携带,改天再拿。中介人员也在旁边信誓旦旦地表示,“有我们公司做保证,郭女士你大可不必担心。而且,这个商铺已经有好几个人在看,你再考虑就可能错过了。”

  中介公司和承租方的过度解释,反而让“头脑发热”的郭小姐变得冷静,她随即表示需再考虑,若签约承租方必须带上原租赁合同。

  商铺转让费不受法律保护

  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易少洪律师提醒消费者,某些被转让的商铺本身存在租赁期限马上到期、经营纠纷、多层转让等问题。新接手方由于不了解情况等原因,可能会上当受骗,无故承受高额转让费,或造成经济损失。

  在准备接手新店面时要尽量将店面调查清楚,了解它的真正房东、出租历史、租期剩余等详细情况。若是转租商铺,一定要让“二房东”出示其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而后再签合同。

  此外,因转让费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商户除了要留下“二房东”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外,最好与其签订一份协议,业主若提前收回房屋,明确损失由谁承担。

文章关键字:租铺,商铺转让,商铺转租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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