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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井大厦频现物业漏洞 业主想靠《 物权法 》司法解释维权

2009/6/11 17:16:15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五代时因开凿了99口水井而得名的百井坊巷,如今已经是杭州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毗邻延安路,距离银泰、武林广场不到1000米。皇亲苑就坐落在这百井坊巷里,因曾住皇亲国戚而闻名于世,著名漫画家兼作家丰子恺先生

    五代时因开凿了99口水井而得名的百井坊巷,如今已经是杭州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毗邻延安路,距离银泰、武林广场不到1000米。皇亲苑就坐落在这百井坊巷里,因曾住皇亲国戚而闻名于世,著名漫画家兼作家丰子恺先生也曾住过这里,这里的二手房的价格更是节节攀升,最近的挂牌价格已经接近19000元/平方米。

    住在这里本来该是件相当舒心的事,可是作为皇亲苑物业之一的百井大厦里的业主却是相当闹心,每天不得不与美容院、棋牌室为邻,与各种各样的外来陌生人同搭电梯,忍受这幢有18层、六七十户人家的大楼只有三个非法停车位……

    “原本想,住在这么好的地段就忍一下,没想到情况越来越糟,对比最近出台的《物权法》司法解释,才知道很多东西都损害了我们业主的利益,我们必须维护自己的权益。”隐忍多时的百井大厦业主因为最近两部《物权法》司法解释的出台而挺直了腰杆。

    买的是全产权住宅 却又不得不与美容院、 棋牌室为邻

    晚上10点,百井坊巷因为林立的餐饮店依然灯火通明,吃夜宵的人纷至沓来。在走过一排美食飘香的店铺后,夜班回家的葛先生钻进百井大厦狭小的大堂。大堂里坐着一个保安,在案头摆弄着手机,看到葛先生回来便打了声招呼。大堂右拐就是电梯间,这天的电梯有些慢,一直停在11楼,葛先生望着贴在电梯门上的巨幅广告发呆,这时身边又簇拥过来五六个人,有男有女,保安抬头瞟了一眼,接着又把头埋了下去,葛先生打量了一下,没一个认识。

    “等下打多大的?”“今天我一定赢你,最近我风头不错。”“我们去4楼打还是去10楼打?”一群人一边等电梯,一边谈笑风生。电梯终于来了,门开了,葛先生随着人群挤了进去,电梯有些老旧,灯光昏暗、排风扇没有开,加上人多,电梯里的空气顿时难闻了起来。那群人在四楼鱼贯而出,葛先生一下子轻松了许多。电梯门在8楼再次打开,“新一族公司”的醒目标志占满了门厅的整面墙,“这家公司不是搬了吗?”葛先生一边掏钥匙一边往自家的东边套走去。8楼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护肤品的香味,是从西面803室的美容院里飘出来的,葛先生回头望了一眼,那家店还开着,白色的灯光从厅里一直照到了过道上。

    搬过来七八年,葛先生已经不记得楼上、楼下还有同层邻居换了几茬,只知道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装修声从梦中惊醒。旁边原来是个公司,现在变成了美容院,楼上的那家美容院关了,但接手的人开的还是美容院,新来的那家装修敲墙,结果连累自家的墙开裂、渗水。

    “这幢楼现在楼下四层要么是棋牌房要么是发廊,15层以上都是其他单位的办公室,中间楼层的住宅房很多也被出租成了公司、美容院和棋牌房。有的美容院为了招揽生意,到旁边的银泰门口拉客,把一批一批的陌生人往大楼里带。现在大楼里不但进出人员复杂,很多营业得比较晚的商家还影响到我们住户的正常生活。我家旁边那户就刚刚开了个棋牌室,半夜里还传来麻将声。”住在11楼的尹女士抱怨说。

    不能买不能租 每天为车位“搏斗”

    让11楼尹女士不满的还不止是楼里过多的商家,没个像样的地方停车也是她长期以来的“痛”。

    想当初买房时,尹女士就提出同时购买车位,可是被告知这幢楼并没有车位可卖,只有门前人行道上的三个临时车位可以出租,尹女士想要的话可以用每个月200元的价钱来租用。百井大厦就在百井坊巷路边,当中有条宽十米左右的高起人行道,平时也就停自行车。“有车位总比没车位强,而且还在自家门口。”尹女士寻思了一下便租了,“但没想到,当初人行道上的车位还是有黄线划出来的,也算个正儿八经的停车位,自从杭州实行‘停车新政’后,这黄线变成了黑线,停在上面就跟‘黑户’似的,总是让人提心吊胆。”

    不过,再怎么提心吊胆,尹女士都比住在8楼的徐女士好些。为了有个车位停车,徐女士向开发商询问过是否有车位出租或出售,得到的答案是一个也没有;她也去问过皇亲苑社区,看是否能够停到社区辖内其他小区里,可人家车位也紧张,自己小区里的车都安排不过来,何况是别家的?现在徐女士只能每天打“游击战”,在家周围转上几圈,不论是收费的还是不收费的,只要有位子停就成。

    就因为“停车难”,7楼的衣先生夫妇索性就不买车,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自行车库倒是有的,可惜没有专人看管,整幢楼只有一个保安,看了大楼就没法看车库。“安全起见,我们每天把自行车搬上楼,想停在自家门口总安全了吧,可同样不安全。大楼进出的人太复杂,一个保安根本管不过来。有一次我还亲手抓到了偷车贼,就是楼下店铺的员工。”衣先生无奈地说。

    “恐怖”后楼梯与消防隐患

    物业费去向从未公示

    “隔壁大楼干净、亮堂,我们这里却是恰恰相反,到处是安全隐患。”虽然住在黄金地段,但7楼的黄女士还是掩饰不住对别人家的羡慕。

    也难怪黄女士要这么想。造好多年的百井大厦已经“老态尽现”,“百井大厦”几个大字上的油漆渐渐剥落,大堂天花板开始翘起,安置在大堂墙上的信箱基本都是坏的。而最令业主不敢“僭越”一步的是后楼梯。黑洞洞的楼梯间总是让人觉得可怕,沿着楼梯慢慢往上走,沿路发现自行车、箱子等杂物堆靠在墙边,到了13楼更是仿佛到了布料仓库,大大小小的黑色塑料袋堆在楼梯间里,里面装的都是旧衣服和布料。“我们也问过物业公司的小罗,这是谁堆的。他告诉我们,是这幢楼的保洁阿姨堆的,这些布料都是拿来扎拖把的。平时保洁阿姨没地方放东西,就允许她们放在13楼,只要没有把楼道堵死都行了。”黄女士担心地说,“这可是紧要关头的逃生通道啊,物业公司这么不重视,根本没把我们的安全考虑进去。”

    “何止后楼梯呀,你看这消防栓的检查也够草率的。”葛先生指着消防栓外贴的检查单子说,“你看6月19号还没到呢,物业公司的小罗已经把名字签好了。”再仔细一看,连单子下面印制的时间也给改了,原本是2006年的被改成了2009年。说到这里,葛先生还回忆起去年年底11楼发生的一场火灾,现在想起来还后怕:“当时11楼的消防栓出不了水,最后只能拿18楼的灭火器来灭火。”

    “每个月我们都交了物业费,年底还要统一交一笔600元的电梯维修费,我们希望物业公司能好好利用这些经费,帮我们大楼整治得好一些。可事实上,每年这些费用花到哪里去,一次都没有公示过,而电梯、楼道上张贴广告所得的费用,物业公司也没公开告知过。”衣先生说。
 

文章关键字:物权法,法规,维权顾问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佚名 编辑:8010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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