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广告植入”,会不会成为“新骂点”
针对今年文化部刚刚出台的规定,中央电视台2009年春节联欢晚会总策划、总撰稿、总协调秦新民表示,2009年的春晚将都是“真唱”。秦新民另外透露:明年春晚的广告形式将有所创新,会根据广告商的要求,把广告宣传植入到节目当中,会精心设计。(11月20日《新京报》)其实,这几年来,春晚节目中的“植入式广告”,早已屡见不鲜。只不过出于某些未知的考虑,对此避而不谈。时移事易,可能是现在的广告商对“植入式广告”越来越青睐有加,春晚也就不再遮遮掩掩,干脆光明正大地宣称要把“植入”做得更好了。春晚坦言“广告植入”,笔者则有三忧。
一忧“植入式广告”的喧宾夺主。春晚重视广告商的撒金泼银来加盟,自然很是正常。但必须牢记的是,观众收视的焦点永远是春晚节目,而不是春晚广告。忧就忧在,在满足广告商要求的大旗下,很可能放宽了底线、降低了标准、模糊了限度,甚至把“为节目度身打造广告”,有意无意地异化成了“为广告度身打造节目”。如此“精心设计”的结果,恐怕只能使节目的开心味越来越淡,金钱的张扬味越来越烈。
二忧“植入式广告”的浅显粗陋。“植入式广告”讲究的是恰到好处,最忌讳的就是搞成强迫刺激的“直露式广告”。所谓“最不像广告的广告才是真正有水平的广告”,“植入式广告”的成功就在于对这一哲学的巧妙运用。但反观前几年春晚的有些“植入式广告”,操作之简单化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比如说,有几个人会在春节把可乐当礼品送人?两个东北大汉,一起才喝三瓶啤酒就醉了,可信吗?
三忧“植入式广告”的擅越禁线。比起明白无误的“正统广告”,“植入式广告”更多了一种游离规则、自由闯荡的“宽松环境”。这就更加需要引起重视,不能把一些在其它场合无法宣扬的内容,借助“植入”的平台变相传播。打个比方说,在节目道具和观众席位上,刻意摆放某个品牌的烟草制品,并用镜头多次“偶然”地缓慢扫过等。不知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搞好一台春晚,的确已是越来越不容易。好在,观众的体谅和理解之心,也在不断地得到增强。不过,打算大干一把的“植入式广告”,最好别弄成挑战广大观众承受能力的“新骂点”。